2021年9月1日取消物业费(2021年9月1日取消物业费包括换电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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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取消

物业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的规定,可以参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如果我们细心的话就会发现,在一些小区的电梯内、单元楼门口、停车场内会有一些企业投放的广告牌或者广告屏。而实际情况是这些企业如果想在这些区域投放广告是需要向小区物业缴纳一定的广告费用的。另外一小区内还会设置一些公共停车位,一些社会上的车辆想在这些地方停车也需要缴纳一定停车费。过于这些费用交给物业公司后不知道用到了哪里,属于一笔糊涂账。但在今年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以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些费用可以优先补充维修基金,其次可以抵扣一定数量的物业费,最后可以年底给业主分红。没有合约约定和业委会的同意,物业公司不能私自上涨物业费。8个部门联合发布文件,规定这些杂费不用再交。

拓展资料:过去很多物业公司动不动就上涨物业费,而且上涨物业费只是发出一纸通告,并没有任何依据。这就造成很多物业公司出现胡乱上涨物业费的情况,这同样造成很多业主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出现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业主拒缴物业费,很多物业公司又通过停水停电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造成矛盾升级。而如今新规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上涨物业费需要经过合约约定和业委会的同意,不能私自上涨物业费。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84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更换或者取消。

2020年九月一号开始物业不允许收取各种费用包括停车费是真的

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

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收费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1]

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 1个 /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 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 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 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 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2次;扶手每天擦洗 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 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 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 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 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 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 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 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 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天擦洗 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 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 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 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

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25%以上;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 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 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 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周擦洗 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 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 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 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基本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周擦洗 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 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 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 2个月擦洗 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物业费2021年新规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收费需要以《物业合同》为依据,通常来说,虽然有的小区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是小区的业主,业主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制定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拓展资料】

关于物业费的管理规定,物业费要按照小区业主房屋的面积进行收费,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就是一个月的物业费用。

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向业主或者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天经地义的。但是无论如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事宜,物业公司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2021年9月1日取消物业费(2021年9月1日取消物业费包括换电表吗)

国家取消物业费是真的吗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取消小区物业费的规定,因此国家取消小区物业费不是真的。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该项费用通常由业主来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新规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来哪些收费是不合理的?

题主所说的物业新规应该是指陕西省公布并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1、电梯、景观等共用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由物业公司另行收取。2、坚决取消物业公司强制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3、“下列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取费用:(一)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二)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三)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地面无障碍车位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还有,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你会发现很多物业公司并没有执行“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的规定,而是按照定额甚至是加价向业主收取,业主也从来没有看到过水电公摊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详细的数据,就是一笔糊涂帐。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收益归属全体业主。但是现实生活中,业主对公共收益根本就不了解,更无法保障自身利益。这些问题,在上陕西省的这个新规中都有着详细的解释和规定。

很多网友表示,原来自己交了那么多的“冤枉钱”,有据可依,一定要多看看,多学学,避免自己多拿了钱还蒙在鼓里。我们也盼望着这样的新规能够大范围实施,保障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空置房一律“停收物业费”?新规来了,今年起,全部“这样”交

最近几天,小陈特别郁闷。自己购买的精装修新房,两年多来一直没有住人,但物业却三番五次发信息、打电话催收物业费。严重的时候,一天能催十余次。最可气的是,昨天物业经理竟然“威胁”道,“如7天内再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将采取法律手段,对业主进行起诉。”

小陈两年不交物业费,他自认为有合理正当的理由:一方面,自己购买的新房,两年来一直是空置未住人状态,等于是从未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未享受服务就不应该交物业费;另一方面,交房两年了,但房屋内部存在的多处质量和精装修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业主向物业反映问题,报事报修,物业推诿地产,地产又说维修事宜已经移交物业,物业和地产之间就这么来回打太极,重要的维修问题一点也没有解决。尤其是主卧墙面大面积空鼓和阳台渗水等问题。此外,还有很多次,业主要求物业配合,物业都不予理睬,服务态度消极。真应了那句话,物业是“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

空置房到底该不该收物业费?多年来一直都存在巨大争议,有人觉得,新房没住人,也就意味着物业没有给自己服务,不应该收物业费;也有人觉得,房子虽然空置未住人,但是其实物业是有服务的,公区卫生清洁和整个社区的安全守护,物业是在一直进行的。更有人站在中间的立场表态觉得,物业有服务,但是业主也有充足的理由不交物业费,所以最合理的做法就是,应该对空置房进行物业费适当减免,这样双方的利益都照顾到了,谁也都没话说了。

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其实多数空置房业主是不愿意交物业费的——2020年4月份,新浪财经调查问卷结果显示,64.5%的人认为“空置房不该收物业费”,30.5%的人认为“应该收”,5%的人“无所谓”。

此外,网络上到处充斥着“空置房一律停收物业费”的论调,使得很多空置房房主对到底该不该交物业费也是一知半解,以至于在和物业进行交涉时,也会不占上风。

不仅如此,最近几年,其实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更是“水火难容”了,本来是提供服务与被服务的双方,如今却站在了对立面。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全面取消物业”。归根结底是因为物业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物业没找准定位,他们是业主花钱雇佣来服务业主的,但很多时候,物业更像是小区的“主人”。更有甚者嚣张跋扈,对业主颐指气使;其次,物业大多存在服务意识淡薄,尤其是一些“草台班子”搭起来的物业,专业性欠缺;再者,物业多喜欢“以公谋私”,即利用园区公共区域进行牟利,更偷梁换柱地把利益来源占为己有。

民众呼吁“全面取消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强,那么物业到底会不会被取消呢?答案是否定的。官方已经于2020年7月13日给出了结论——新华网发表标题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文章,对于物业的存废“一锤定音”: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不少物业兢兢业业、服务有方,深得业主信赖,不应将其“一刀切”对待。

官方的意思很明确:其一、没找到替代之前,物业不会取消;其二、物业并非一无是处,也并非所有的物业都被业主针锋相对,有些重服务、合理规范的物业单位,还是深得业主信赖的。

物业不可能全面取消,这意味着未来业主和物业打交道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尤其是在催收物业费这方面,业主还免不了要和物业接触。那么我们就完全有必要对物业费的缴纳有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认知。空置房到底该不该收物业费?真的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空置房一律停收物业费吗?

新规来了,今年起,物业费全部“这样”交

空置房到底该不该交物业费?我们了解到,2021年之前,有些地方确实可以减免一部分的物业费,比如南京、山东、无锡等省市。以无锡为例,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的《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不过,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新规“空置房该不该收物业费”作出了最新明确答复,新规第944条明确规定,今年起,物业费全部“这样”交: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到此,结论就很清楚了:不管房子是否空置,按照规定,业主都应该向物业缴纳物业费。也就是说,我们文章开头小陈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法理上也是不支持的。因为物业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至于小陈未在新房居住,因而未享受到服务,这完全是个人问题。业主两年未交物业费,物业进行合理催收,这也是完全没问题的,因为民法典同样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对于“空置房同样需要按时足额交物业费”,我们认为其实应该是毫无争议的才对,很多人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绝交物业费,本质上就是“占便宜”心态。因为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换句话说,物业公司的成本开支并不以业主的多少来定,业主多一人或少一人,保安、保洁、管家不会减少,开支也不会减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很多人都以空置房为理由拒绝或者拖延交物业费,其实最终损害的是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空置房必须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就是“遏制投资炒作”。现实中很多有钱人买房后不住也不出租,单纯空置浪费,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还支持“空置房免收物业费”,显然不符合“房住不炒”的精神。虽然一套房子每年的物业费不多,100平米的房子,按照2.3一平计算,每年的物业费合计才只有2760元。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种持有房产的“负担”。事实上,更有专家学者认为,不仅不应该对空置房免收物业费,相反还应该对他们多倍征收物业费。理由是,空置房造成了资源浪费,更无形中挤压了刚需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同样规定,5种情况下,业主是可以少交或拒交物业费的:1、小区配套设施不达标,应减免物业费。减免部分由开发商承担,直到达标为止;2、逾期交房或房屋质量存在质量问题处于维修期未交房,可拒交物业费;3、物业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多出来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这部分的物业费;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5、物业费标准不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业主可拒交。比如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巧立的“增值服务费”,就是不合理的,业主可以不交。

新规要求,今年起,物业费全部“这样”收:按照约定向物业支付,不管是出于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权益,还是遵守政策本身,亦或是出于遏制投资炒作的目的,也不管房屋是否空置,我们认为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未接受服务”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应该达成一种社会普遍性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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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包括哪些? 车险包含哪些险种?从2020年9月19日 车险改革后,新的车险政策和以前的不一样了。 其实简单点来说,车险就两大块,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但是商业车险包括的险种不少,详见: 必买强制险种: 1、交强险: 这是买车要上路就必须要交的险种,如今的交强险伤残额度升级为18万了,住院医疗是1.8万,财产损失是2000元,在有责的情况下; 商业车险: 2、…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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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用人单位包括,民法典用人单位罚款标准?

    民法典用人单位罚款标准? 劳动损害如果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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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户必须年检吗(个体户需要做工商年检吗)

    个体营业执照需要年审吗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自此不再施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了,但应按时填写企业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填写企业年度报告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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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可以复议吗)

    行政裁决的对象包括哪些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裁决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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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中人补发多少钱(2021年中人补发工资)

    退休中人补发5年的养老金是从哪一年开始计算呢? 想必大家都听到过有关补发养老金这一消息,但实际上,养老金补发的现象现阶段更多适用参工并在之后退休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且并非所有的人都是依照五年的要求进行补领,有其实比五年时间长,也可能比五年的时间短。那样补发养老金到底是什么原因?如何补? 依照国家人社部、国家财政部等部门联合的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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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死人无谅解书判一定坐牢吗(撞死人有谅解书还会坐牢吗)

    撞死人无谅解书,一定会被判坐牢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会判决肇事者有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开车撞死人但是没有谅解书的,会不会坐牢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肇事驾驶员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的,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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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全面取消劳务派遣工(2022年全面取消劳务派遣工派遣2000元)

    2022年劳务派遣工新政策转正 劳务派遣能不能转正,要看用工单位愿不愿意让你转正。如果你工作做得非常好,得到用工单位认可,那你就可以转正,由用工单位直接跟你签合同,不再是劳务派遣;如果用工单位不想让你转正,那你依然是劳务派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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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21标准表(伤残军人抚恤金2021年最新标准)

    2021伤残军人抚恤标准表? 2021年的抚恤标准还未颁布,以下是2020年的抚恤标准: 从2020年8月1日起 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疾等级…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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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设仲裁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属于国际组织吗)

    联合国以什么为要义 75年间,联合国始终以和平为己任,以发展为目标,以公平为要义。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联合国会员国现有193个:亚洲39个,非洲54个,东欧及独联体国家28个…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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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过户需要本人去吗(夫妻车辆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车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吗 车子过户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到场。 只要买卖双方,即原车主和购车方准备材料齐全,那么双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帮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这时原车主需要提供以下证件:车辆的注册登记证、行驶证、及本人的身份证等;而买主则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外地的朋友则需要提供暂住证。有了这些材料就可以到车管部门填好相应表格提交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当机动车辆签…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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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凭一张借条可以起诉吗(凭一张借条可以起诉吗,没有指纹)

    凭一张借条能起诉吗 只有一张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民事诉讼并没有刑事诉讼严格,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既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起诉需要违约行为已经达成,即如果欠条上还款期限已经到期才能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到约定的期限的,则还不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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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是真的吗)

    最高法院被执行人查询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直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专网进行查询。 进入该网后,就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任一项进行查找,操作简单方便。 附: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专网的网址: 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不能上了?…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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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离婚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法律起诉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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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诚勿扰侵权(非诚勿扰侵权吗)

    非诚勿扰案件属于驰名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吗?      首先,“非诚勿扰‘在我国虽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其提供的婚介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大多数公众未实际使用并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非诚勿扰”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非诚勿扰LOGO      反向混淆(REVERSE CONFUSION) 传统的混淆通常是指后注册的商标与在…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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