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2022年
房屋买卖需要交以下税:(一)买方交纳: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3、书证费:10元、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
一、房屋买卖需要下列手续: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退房产税的办理流程:
1、开具发票。签定购房合同并分期支付房款的,需要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进而确定购房日期。
2、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理人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财务部申请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产权证若抵押在银行,请去银行开具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发证日期页和共有人页加盖红公章的产证复印件。
3、在有效期内办理退税手续。办理人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022房产契税最新政策
2022年房产契税的计算方式为: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实行的税率是3%-5%的幅度比例税率,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对不同的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比例税率。
根据《契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可知,房产契税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例如,花了2180000,购买了家庭的唯一住房。
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20000。
住房的面积为91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5%=30000。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购房面积在90平方左右,还是建议购买小于90平方的住房。毕竟少一平方,除了房款会少一些,契税也会节省不少。
房屋交易税费2022最新政策
房产过户税费新规有哪些
房产过户税费新规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核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核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
销售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9、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0、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3、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较低收费2000元,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及大鹏新区设手续费300元。
14、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如若买卖方涉外,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一.住宅产证面积【144平米以下】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销售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无
个人所得税销售价*1%
土地收益金单位房改房销售价*1%
安居房销售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15%
商品房无
契税产证面积90平米以下销售价*1%(首套房)
90平米(含)—144平米之间销售价*1.5%(首套房)
二套房不计上述面积区分销售价*3%
交易服付费产证面积*6元
产权登记费80元件
抵押登记费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二.产证面积【144平米(含)以上】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销售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销售价—上次销售价)*5.6%
个人所得税销售价*1%
土地收益金单位房改房销售价*1%
安居房销售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15%
商品房无
契税销售价*3%
交易服付费产证面积*10元
产权登记费80元件
抵押登记费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三.非住宅房屋,如车位、写字楼、商铺、商住等产权性质过户的税种税目税率与上述住宅不同。
三.非住宅房屋,如车位、写字楼、商铺、商住等产权性质过户的税种税目税率与上述住宅不同。
购房税费最新2022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购房税费最新202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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