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处理方法: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公司提出不续签,则员工付出的劳动,公司一样要支付劳动报酬,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并不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而且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更不存在所谓的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1.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离职手续。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办理流程是什么? 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2、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
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总结: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写明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反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应当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 不续签劳动合同 :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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