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非营利法人的内容。一般来说,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如今,非营利法人在我国越来越多,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非营利法人的范围有哪些?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的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一般来说,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等不同的法人类型之间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其设立目的、功能等相关规定都有所不同。如今,非营利法人诸如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在社会中越来越常见,也分别在不同的领域承担重要职能。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4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