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掌握法律知识,以理服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第四项占用消防通道、损害消防设施设备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对这些法规进行讲解,还可以搜集更多法律条款进行有效说服。
2、张贴通知函与电话通知
首先由管家针对各楼宇张贴通知函和首次电话通知,明确自行清理公共区域时间和期限,如果时间不清理,物业协助清理。
3、物业人员现场清理
物业各部门人员现场清理,逐层进行走访,坚持依次优先的原则,首先对业主确定不用的物品和危险品进行清理,如煤气罐、纸箱、花土、残余装修材料等等;针对现场一些业主闲置物品进行预留,再进行电话通知。
4、循环通知及清理
进行最后一次通知,通知业主对闲置物品进行清理,如到指定期限仍未清理的物品,物业会邀请社区人员现场指导,一同对占用公共区也问题进行清理,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记录本记录,闲置物品储存编号等等。
虽然是反复通知,也要对清理的业主物品进行集中妥善保管,以备业主使用,设立公共区域物品领取表,针对清理物品核实登记。
公共区域占用问题是物业顶级头痛问题,影响到公共区域的安全问题,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卫生问题,影响到邻里和睦问题。物业公司一定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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