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和房产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继承呢?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换言之,也就是说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的继承权,是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的一种既得权。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则继承人不会发生这种权力,只是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另外,遗嘱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合法程序立有遗嘱并且在权力发生时已经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
当然,所继承财产还必须是在合法获得的,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什么是赠送呢?
“赠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送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另外,赠送一般是被继承人生前将房产赠予继承人,这种行为被称为生前赠予。
赠与和房产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时间的区别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
2、税费方面的区别
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房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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