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或者是民事诉讼。若已经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是一方不履行协议,那么此时可以提出的就是民事诉讼请求,提出请求的时候,徐艳阳提交相关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
一、拆迁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
拆迁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具体的理由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被拆迁方若选择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拆迁方怎么确定补偿金额?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常见的货币补偿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管是公民、还是单位的房屋都有被拆迁的可能,若是被拆迁方不愿意搬迁,或者是拆迁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那么就有可能会引发拆迁补偿纠纷。纠纷发生之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具体可以采取什么办法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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