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家房子拆迁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具体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被拆迁方若是不清楚自己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一、老家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1、老家房子拆迁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有些被拆迁方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限制事项书面通知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拆迁会补偿装修费。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被拆迁方在限定期限不搬迁怎么办?
1、被拆迁方在限定期限不搬迁,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房屋、土地登记机构。
房屋、土地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至于具体的搬迁费是多少,现行法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故此搬迁费,需要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根据规定,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下发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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