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土地征用资金分为几个部分,各自分配的对象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所有者。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安置人员同意支付。
其他人还看了:
★ 驾驶证到期一年了需要换证吗?
★ 深圳二手房流程
★ 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有哪些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6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