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80万诉讼标的,如果是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果案情复杂、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则适用普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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