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船舶优先权一般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如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不同规定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适用国际条约中确定的地方的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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