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后发现不合理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不合理内容。
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书:
1、协议书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
2、协议书是对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
3、协议是对方利用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协议书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30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