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签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签字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签字时应当尽量使用签字笔、钢笔、中性笔等,避免签名被修改;
2、合同签字时应当同时注明日期,确定合同生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签署合同”和“签订合同”有区别吗?
签署合同是指正式签定了合同,不是很常用,一般都使用签定合同。签订合同一般草签合同。
合同怎么签署才有效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署合同和签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签署合同和签订合同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签署指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
2、出处不同
签署语出范仲淹 《举许渤签署陕府判官事状》:“伏望圣慈,特与改转京官,签署 陕府 判官厅公事。”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
3、使用的场合不同
签署指在某些正式文件、某些条约或者是某些凭证等上面进行签字。另外签署不一定需要在文件上签字,也可以是盖章等形式。签属是已经定案的,签署了的协议,已经生效的协议。签订是大家只是初步订下来的协议,还没有最终定案的协议。
4、法律效力不同
在合同上签字的时间、地点为合同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不一定与合同生效时间一致。而签署的合同一般署名时即生效。
扩展资料:
引证解释
1、官名。 宋 置。即签书。 宋范仲淹 《举许渤签署陕府判官事状》:“伏望圣慈,特与改转京官,签署 陕府 判官厅公事。”《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癸巳,以枢密直学士 石熙载 签署院事。
签署枢密院事自 熙载 始。” 陈垣 《史讳举例·避讳改前代官名例》:“签书本作签署, 张齐贤 ……诸人,皆除签署,或同签署,史家避 英宗 讳‘曙’,追改为书。”参见“ 签书 ”。
2、在文件、条约或凭证上签字。 巴金 《利娜·第十四封信》:“我想他一定引我到办公室去签署一张释放 波利司 的命令。我心里非常高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签署
为什么要签署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或权利义务分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商业社会,交易双方为实现某种商业行为,常须进行某种权利义务分配或作出某种商务安排,常常会签署合同。签署本身,就表明签署一方愿意按合同行事,如果一方违约也同意接受合同的违约条款的处置方式。签署是认可,其形式通常就是盖章或者签字。因为从法律上理解,盖章或签字的行为就表明签字或盖章一方已经对合同的条款已经全部知悉、了解,并愿意受合同全部条款的约束。加盖骑缝章本身不仅表明加盖一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知悉并愿意受其约束,更表明加盖一方仅愿意受本合同条款约束,不容增加任何其他义务,不容另一方作出与本合同有任何不同的安排,更不用说伪造行为,除非己方表示认可。所以盖骑缝章与在拟定的合同文本落款处盖章都具有使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1、注意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全面、依据是否合法2、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相关必备内容 3、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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