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鉴定没有法院参与不合法、诉前自行鉴定不能作为证据——这是扯淡的外行话,是对法律的无知,自己讨骂的。 2、精神抚慰金判8000比较高,合理的是5000.但法官有权根据伤者所受伤害程度酌情,判8000合法. 3、残疾辅助器具上,纠结发票是被法官和社会看不起的。 保险公司的律师是个很垃圾的草根律师。你可以不理睬。我估计二审一定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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