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刊物(非法刊物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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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非法出版物

1、查看封面、插图和广告

新闻出版署规定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揽读者,而黄色书刊的封面大多刊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刺激性画面;非法刊物往往在封面上标出挑逗性目录,或者以目录代替刊名,

或目录的字体大于刊名;有的刊物的期、卷号有意搞得模糊不清,以便长期销售。一般非法刊物的插图往往印有色情、淫秽、恐怖、凶杀等画面。

2、查看版权页

一看版权页的版本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著录是否准确、完整。1991年9月以后出版的图书,版权页(或扉页上)未印出版社重新登记证号的,一般均为非法出版物。

二看是否盗用社名。非法出版物的版本记录,往往盗用边疆省(区)出版社或已撤销出版社的名义,甚至编造出版单位名称。

三看是否标明印刷单位。合法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一般均为省级定点印刷厂家,非法出版物往往不标明印刷单位,或标以非定点的乡镇印刷厂甚至是地下印刷厂。

四看总发行(总经销)单位是否含糊不清。有的非法出版物只含混标注“新华书店发行”,究竟是哪家新华书店,不明确标出。合法刊物一般以某个邮局为总发行单位,而非法刊物则不标出邮局发行字样。

3、查看标准书号

就是核对标准书号的编制、排列是否符合规定,其出版者前缀或地区报刊代号是否有误,校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号与该出版物的内容是否相符,书号数码有无过多、过少或编码错误等。

4、查看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

新闻出版署规定,出版单位委托批发企业进行书刊征订发行,必须使用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因此零售书店对上门征订推销的批发商家,先要查看其推销的图书有无出版单位签发的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一般应视为非法经营活动。

5、查看新书征订单。

非法出版物的兜售者一般是采用单页订单形式散发和征求订数,而不使用出版社和批发企业如新华书店发行所、发货店编印的新书征订单或书报目录。

同时,还应查看核对印发征订单的书店是否具有总发行、总经销或二级批发的批发许可证,其发货渠道是否合法,图书的定价是否合理,发货折扣是否符合常规。

正规期刊和非法期刊的区别,哪些是正规期刊,哪些是非法期刊?

正规刊物:简单说正式期刊必须有国家批准的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刊号(ISSN),并且是一号一刊(正刊),新闻总署可以查。GO期刊网发的都是正规刊物。

非法刊物: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版的刊物即非法 刊物,具体表现有:无刊号,杜撰刊号,冒用正规刊物刊号,使用境外刊号,副刊,增刊。

非法出版行为是如何认定和识别

除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都属非法出版行为。对于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和识别,有着法律规定。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菲方经营罪中非法出版行为的相关 法律知识 。

非法出版行为是的认定

一、非法经营罪之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

关于非法出版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两种涉及非法出版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一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二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前者为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后者为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司法解释颁行前,有学者认为对盗版以外的所有情节严重的程序违法的非法出版行为,均宜按非法经营罪论处。这种观点是较为中肯的。但解释严格规定,对于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需情节特别严重方构成犯罪。

因此,对于第二种情形即出版程序违法出版构成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加重构成,值得思考。我们倾向于这种行为只存在基本构成。针对出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与他人事前通谋出售、出租或非法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的,解释规定此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司法解释对非法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做出了明确规定:

(1)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定罪条件的相异标准。单位非法出版行为规模大、危害严重,解释规定单位较自然人非法出版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更高数额标准。

(2)定罪条件中数额与情节并重。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犯,以数额为定时因素的重要标准但并非唯一标准,因此数额、数量接近起点但存在特定情形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3)定罪数额适应犯罪情型的多元化。考虑到实践中可能存在非法经营仍未能赢利甚至亏本、破产者,数额标准上采违法所得数额与经营数额择一方式。只要两种数额之一达到定罪条件即构成犯罪。

(4)计量 方法 多元化和富操作性。鉴于一些案件中无法计量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解释规定了其他计量办法(如报纸按份、期刊按本、图书按册、音像出版物按张)。

(5)定罪条件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

解释既规定一定的数额幅度,又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定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些数额和数量的规定为认定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构成非法经营罪拟订了准确的标准。对于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司法解释未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从严把握。

二、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看来,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行为的定罪标准。司法解释未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做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我以为应按照数额与情节相结合、以数额为主的定罪标准把握“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参照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加重构成的标准从严把握。

二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行为的罪数问题。严格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行为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是:实施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行为构成相应犯罪,却可能同样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而构成非法经营罪。这种情形当为想象竞合犯。

司法解释舍繁就简,回避了本应在罪数形态中研究的问题,将问题过于简单化。而且,这样可能会导致法律漏洞,即实施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行为不能构成相应犯罪,却可能同样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而构成非法经营的情形无法处理。对于这种状况,在现行司法解释下无法得到解决,只能严格按照解释的规定办理。

非法出版物的特征

1.出版者不具备法定的资格。

2.未经批准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3.出版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出版物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出版物的分类

1.根据非法出版物的不同载体特征,可以将非法出版物分成三种:

(1)印刷型非法出版物。

(2)非法音像出版物。

(3)非法电子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主要类型

(1)伪称根本上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出版单位名或署非出版单位名的出版物。

(5)承印者、承制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8)冒用、盗用海外、港澳台等地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9)缺少或伪造书号、刊号、书刊条码、SID等印制的出版物。

(10)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印制的出版物。

(11)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方式出版的出版物

(12)海外、港澳台地区出版单位或其在中国大陆的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13)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的出版物。

(14)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或走私的出版物。

(15)内容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即使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上述出版物,也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识别方法

(一)查看封面、插图和 广告

新闻出版署规定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揽读者,而黄色书刊的封面大多刊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刺激性画面;非法刊物往往在封面上标出挑逗性目录,或者以目录代替刊名,或目录的字体大于刊名;有的刊物的期、卷号有意搞得模糊不清,以便长期销售。一般非法刊物的插图往往印有色情、淫秽、恐怖、凶杀等画面。

(二)查看版权页

一看版权页的版本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著录是否准确、完整。1991年9月以后出版的图书,版权页(或扉页上)未印出版社重新登记证号的,一般均为非法出版物。二看是否盗用社名。非法出版物的版本记录,往往盗用边疆省(区)出版社或已撤销出版社的名义,甚至编造出版单位名称。三看是否标明印刷单位。合法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一般均为省级定点印刷厂家,非法出版物往往不标明印刷单位,或标以非定点的乡镇印刷厂甚至是地下印刷厂。四看总发行(总经销)单位是否含糊不清。有的非法出版物只含混标注”新华书店发行”,究竟是哪家新华书店,不明确标出。合法刊物一般以某个邮局为总发行单位,而非法刊物则不标出邮局发行字样。

(三)查看标准书号,就是核对标准书号的编制、排列是否符合规定,其出版者前缀或地区报刊代号是否有误,校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号与该出版物的内容是否相符,书号数码有无过多、过少或编码错误等。

(四)查看书刊征订发行 委托书 。新闻出版署规定,出版单位委托批发企业进行书刊征订发行,必须使用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因此零售书店对上门征订推销的批发商家,先要查看其推销的图书有无出版单位签发的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一般应视为非法经营活动。

(五)查看新书征订单。非法出版物的兜售者一般是采用单页订单形式散发和征求订数,而不使用出版社和批发企业如新华书店发行所、发货店编印的新书征订单或书报目录。同时,还应查看核对印发征订单的书店是否具有总发行、总经销或二级批发的批发许可证,其发货 渠道 是否合法,图书的定价是否合理,发货折扣是否符合常规。

(六)查看图书的纸质及印装质量。很多盗版书的封面色彩艳丽,有的甚至还印有防伪标记,很难与盗版混为一谈。但如果认真看一下图书正文的页面,就会发现破绽:一是纸张发黄发脆、手感粗糙;二是印刷质量低劣、版心不正、错别字多,透印、粘脏现象普遍,油墨着色时深时浅;三是装订质量很差,折页不正,刀花、短页、连刀页较多;由于订口不牢,有些书的封面与整个书瓤可能分离、脱落。

(七)查看卖书人及售价。盗版书一般不登正规书店的店堂,因为这样易被查抄,卖盗版书、盗版光盘的人,大多数是推小车、提布袋、摆地摊、叫卖兜售的不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游商小贩。由于盗版书从纸张、排版到印刷,成本很低,既不付稿酬又逃避税收,因此兜售者往往以低于标价二三倍的价钱出手,地摊上那些对折出售的新书,大多是盗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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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刊物(非法刊物认定的通知)

怎样识别非法CN刊物

一、非法刊物的共性 非法刊物一般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

1、向投稿者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名目的费用——这是非法刊物存在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章第1节第32条规定:作品发表后,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纸张、印刷质量差,经常采取小字印刷,单本刊物文章数量过多;排版样式粗糙,刊物内所用的图片过时、丑陋、缺乏美感——这是非法刊物为降低成本不得以之作,当然也有少部分非法刊物的纸张和印刷质量较高。

3、刊物名称或刊物主题与内部所刊载文章的内容大相径庭;文章质量不高、篇幅相近、篇目很多、杂志很厚;刊物内所载文章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些高校发表的;刊物是国际性的,而所刊载的文章几乎全是国内的——非法刊物对于交钱发表的文章来者不拒,更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对刊物进行综合审核和构思。

4、非法刊物的投稿地址多为某地的邮局信箱,网上Email多为知名网站提供的免费信箱——非法刊物为避免被“扫黄打非”机构追查到,因此不会留下真实联系地址;为节省成本,也没有必要建立自己的网站。当然,有些非法刊物在网上煞有介事地建立了丑陋的网站,费尽心思地为自己的刊物伪装。比如“世界华文传播媒体协会”等不存在的单位建立了网站,还将其旗下所有的非法刊物列为所谓的“世界华文传播媒体协会核心期刊”。

二、非法刊物鉴别技巧 以下是科研处总结出来的对非法刊物鉴别几点经验和技巧:

1、只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没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者虽然有国内统一刊号CN,但CN号有问题的一定是非法出版物。我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应该了解一些关于CN号码的知识。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CN号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各省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它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和分类号组成,其结构格式为: CN XX-XXXX/YY CN与6位数字之间空半个汉字空,6位数字的前2位与后4位之间用半字线“-”隔开,前2位为地区号,依据GB/T2260-1999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数字码前两位给出(见附录)。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0001~0999为报纸的序号,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9999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如光盘等)的序号。分类号主要用来说明连续出版物的主要学科范畴,通常是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基本大类给出,如:文化教育类为G,分类号置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之后,用一斜线“/”隔开。连续出版物较多的北京地区,当地区代码“11”使用完毕后,北京地区的连续出版物使用“10″为扩充代码。

非法出版物的刊号最常见的问题有这样几种:

(1)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为了蒙蔽作者,他们通常只在版权页上注明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不标注国内统一刊号CN。

(2)表面上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又有国内统一刊号CN,所不同的是它的CN号后边加括号或缀有别的字母(如HK、NR、H),说明它是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这类报刊如果在内地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也是非法的。

(3)假冒国内刊号。比如,CN后面的前两位数(地区号)为00-10、16-20、大于66或者超过两位数的,都是假冒的国内统一刊号,因为《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的地区号中没有这些号;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号。

(4)一个刊号多个版本。比如,某大学学报,它的ISSN和CN都没有问题,但每期学报都出版两个或多个版本,其中只有一个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对外的、公开的,其它版本则是收费的、非发的、非公开的、只给作者收藏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只看刊号,很难发现问题,只有对比其他的几个版本才能发现问题所在。

(5)地区号与所在地区不吻合,即异地办刊,或者说编辑部地址与CN后面的地区号不相一致。《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题名不变,出版地改变,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要重新分配,即:连续出版物题名没有改变,出版地从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转移到另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应重新分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号为43,应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东出版,应重新分配CN号,或者说,CN号的前两位应改为山东的地区号37。

(6)地区号后面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有问题,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却标注为0001,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为7772,而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规定,0001应该是“报纸的序号”,7772应该是“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以,这些所谓的教育类期刊属于非法出版物。

2、号称是香港刊物,或带有香港刊物刊号的非法刊物有以下几点鉴别技巧:

(1)根据科研处目前收到的刊物,几乎所有号称是香港的刊物都是非法刊物。这些刊物名称一般带有“中国”、“中华”或“中外”等字样。

(2)目前,香港的刊物多以教育类刊物出现,因此对于带有“教育”字样的刊物请慎重。

(3)号称香港刊物,但是印刷单位、出版单位或者联系电话等内容却是内地的,几乎都是非法刊物。

(4)号称香港刊物,但是其主管、主办单位在网上根本查不到,或者这些单位的信息只与该刊物介绍或征稿启事相关联的,该刊物就是非法的。

3、不要认为在国家合法出版物上刊登征文启示或者广告的,就是合法出版物。前不久,《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教育文摘周报》和《中国青年报》,都曾为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教学》杂志做过广告。

4、不要相信那些打着某些名人顾问、某些大单位联办、协办、支持、赞助旗号的,就是合法出版物。事实上,许多人和单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家报刊,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和单位本身就是所谓的“报托”。

5、如果实在拿不准某种报刊是不是合法出版物,请首先将刊物拿到科研处进行鉴定,还可以根据报刊的版权标记向为它提供CN号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例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号为CN 43-7772/R,编辑部在济南。如果你拿不准它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可以打电话咨询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因为43是湖南的地区号)或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因为编辑部在山东),当然,也可以上网查询。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 CN11–北京市 CN12–天津市 CN13–河北省 CN14–山西省 CN15–内蒙古自治区 CN21–辽宁省 CN22–吉林省 CN23–黑龙江省 CN31–上海市 CN32–江苏省 CN33–浙江省 CN34–福建省 CN36–江西省 CN37–山东省 CN41–河南省 CN42–湖北省 CN43–湖南省 CN44–广东省 CN45–广西壮族自治区 CN46–海南省 CN50–重庆市 CN51–四川省 CN52–贵州省 CN53–云南省 CN54–西藏自治区 CN61–陕西省 CN62–甘肃省 CN63–青海省 CN64–宁夏回族自治区 CN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非法出版物的识别方法

(一)查看封面、插图和广告

新闻出版署规定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揽读者,而黄色书刊的封面大多刊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刺激性画面;非法刊物往往在封面上标出挑逗性目录,或者以目录代替刊名,或目录的字体大于刊名;有的刊物的期、卷号有意搞得模糊不清,以便长期销售。一般非法刊物的插图往往印有色情、淫秽、恐怖、凶杀等画面。

(二)查看版权页

一看版权页的版本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著录是否准确、完整。1991年9月以后出版的图书,版权页(或扉页上)未印出版社重新登记证号的,一般均为非法出版物。二看是否盗用社名。非法出版物的版本记录,往往盗用边疆省(区)出版社或已撤销出版社的名义,甚至编造出版单位名称。三看是否标明印刷单位。合法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一般均为省级定点印刷厂家,非法出版物往往不标明印刷单位,或标以非定点的乡镇印刷厂甚至是地下印刷厂。四看总发行(总经销)单位是否含糊不清。有的非法出版物只含混标注“新华书店发行”,究竟是哪家新华书店,不明确标出。合法刊物一般以某个邮局为总发行单位,而非法刊物则不标出邮局发行字样。

(三)查看标准书号,就是核对标准书号的编制、排列是否符合规定,其出版者前缀或地区报刊代号是否有误,校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号与该出版物的内容是否相符,书号数码有无过多、过少或编码错误等。

(四)查看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新闻出版署规定,出版单位委托批发企业进行书刊征订发行,必须使用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因此零售书店对上门征订推销的批发商家,先要查看其推销的图书有无出版单位签发的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一般应视为非法经营活动。

(五)查看新书征订单。非法出版物的兜售者一般是采用单页订单形式散发和征求订数,而不使用出版社和批发企业如新华书店发行所、发货店编印的新书征订单或书报目录。同时,还应查看核对印发征订单的书店是否具有总发行、总经销或二级批发的批发许可证,其发货渠道是否合法,图书的定价是否合理,发货折扣是否符合常规。

(六)查看图书的纸质及印装质量。很多盗版书的封面色彩艳丽,有的甚至还印有防伪标记,很难与盗版混为一谈。但如果认真看一下图书正文的页面,就会发现破绽:一是纸张发黄发脆、手感粗糙;二是印刷质量低劣、版心不正、错别字多,透印、粘脏现象普遍,油墨着色时深时浅;三是装订质量很差,折页不正,刀花、短页、连刀页较多;由于订口不牢,有些书的封面与整个书瓤可能分离、脱落。

(七)查看卖书人及售价。盗版书一般不登正规书店的店堂,因为这样易被查抄,卖盗版书、盗版光盘的人,大多数是推小车、提布袋、摆地摊、叫卖兜售的不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游商小贩。由于盗版书从纸张、排版到印刷,成本很低,既不付稿酬又逃避税收,因此兜售者往往以低于标价二三倍的价钱出手,地摊上那些对折出售的新书,大多是盗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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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判决书哪部分? 是“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一般情况下民事判决书的格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写明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二、写明法院依法调取的证据,经庭审质证的结果。 三、写明法院认证的事实和理由。 四、写明判决结果。一般判决中还会写明原告诉称和被告辩称的内容, 就是原告陈述案件事实和被告答辩的内容。 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格…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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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全文,税法制定的主体是谁?

    税法制定的主体是谁? 我国税法的制定主体,也就是我国税法的立法机关,具体包括: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税收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暂行条例(规定),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3、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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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经济管理条例?

    房屋经济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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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法规是谁制定的(行政法规是谁制定的我国的政体是)

    行政法规由谁制定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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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修正案(八)》,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修正案八》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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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矿产资源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非法采矿)

    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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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搜身(非法搜身是什么违法行为)

    非法搜身触犯什么法律有什么惩罚 非法搜身触犯非法搜查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搜身侵犯的是人身自由权,由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另外,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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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索赔报告,什么是索赔意向通知与索赔报告?

    什么是索赔意向通知与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是承包商应在已经察觉或理应察觉索赔事由发生后一定期限内,向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表明承包商就该索赔事由期望得到业主给予补偿的要求。 索赔报告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书面文件,是承包人对索赔事件的处理结果,也是业主审议承包人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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