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抵押权人权利有哪些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4、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

5、财团抵押。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采用此种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业,可以是企业的担保能力集中。

6、共同抵押。共同抵押,又成称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点是在数个抵押物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

法律上讲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2、法律角色不同:

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而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3、归属问题: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

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抵押权人是指哪一方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什么是抵押权人和质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什么是抵押人抵押权人啊

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般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抵押人是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6708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05:07:06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05:07:19

相关推荐

  • 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合同违约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合同违约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继续履行,要求履行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 2.补救措施,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3.损害赔偿,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根据约定或者造成的损失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2025年3月31日
    300
  • 双方约定协议书范本(约定协议书范本格式)

    合作协议书范本二人【5篇】 合作就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方式。合作 协议书 是怎样的呢?浏览更多合作协议书范本二人请点击“ 合作协议书 ”查看。 合作协议书范本二人1 甲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只能是法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可以分为哪两大类?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抗辩事情有可概括为依法实施岗位的行事,正当防卫行为。从所作所为自身出发,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或过错责任行为;从行为所有害的客观出发,侵权行为是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所作所为误伤民事权利的产物,侵权行为是一种承当赔付责任的行为。 贬损包括物质的或钱财的侵犯,也席卷躯体危害、死亡和心理精神的损害。许多学…

    2025年3月31日
    300
  • 什么叫取保候审(什么叫取保候审届满)

    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2025年3月29日
    200
  •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是: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只有两类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3、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4、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

    2025年3月29日
    100
  • 约定管辖(约定管辖和一般管辖哪个优先)

    约定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约定管辖也称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3)必须以书面…

    2025年3月29日
    200
  • 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是什么 除斥期间指的是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民法规定权利行使或存续的期间,主要目的在于稳定民事法律关系和维护社会的…

    2025年3月29日
    300
  • 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的约定)

    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

    2025年3月29日
    300
  • 顺位抵押(顺位抵押需要第一抵押人同意吗)

    什么是房产顺位抵押 当地情况不了解,北京是可以的。但国家已停止对个人二抵。所以问问典当行。应该是可以的。北京这边2.7的费用。 应该是可以的 什么叫顺位抵押?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 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

    2025年3月28日
    200
  • 对抗第三人(夫妻之间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什么是对抗第三人 通常情况下,对抗第三人一般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标的物相同,如果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纠纷,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需要使用个人的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使用家庭财产来承担。无法区分的,用家庭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

    2025年3月28日
    300
  • 约定管辖(约定管辖后能否向被告所在地起诉)

    民事协议如何约定管辖? 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的确定是:约定管辖在不违反法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出台之前约定利息,民法典实施以前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从何时起算?

    民法典实施以前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从何时起算?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息。如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法院也不会予以…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中的交易期限,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300
  • 有约定从约定民法典,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是什么法的第几条?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是什么法的第几条?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释义:该条规定的是在共有性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确立共有兴致的一般规则。 共有性质不确定的情况有两种,即“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和“约定不明确”。该条明确了“以按份…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约定(民法典约定不明)

    民法典中合同能否约定侵权责任 合同不能约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只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者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2025年3月17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