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第四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劳动保护,防止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及相关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并消除事故危害,并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第二章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前两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第十二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安全生产法规定

法律

序号

名称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2

《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规

序号

名称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6-1

《工伤保险条例》

2-6-2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9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11-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11-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12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2-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16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考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

1.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 B )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A、预防、控制和减少 B、预防、控制和消除

C、申报、控制和消除 D、预防、控制和检测

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C )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A、党组织 B、安全管理机构 C、工会组织 D、卫生部门

3.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 D ),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A、职业安全健康许可证 B、职业卫生许可证 C、职业安全许可证 D、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 A ),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A、预评价 B、评价 C、安全评价 D、预测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 D );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A、职业医师 B、执业医师 C、执业医师和护士 D、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 B )、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种类与危害 B、危害及其后果 C、因素及其后果 D、事故后果

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以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 C )。

A、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B、危险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C、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D、警示标识和危险性说明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 A )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A、一个月 B、15天 C、30天 D、两个月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 D )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A、危及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 B、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

C、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 D、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

1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违法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 B )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A、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万以下

二、判断题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 哺 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红色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有关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承担。(×)

8.某企业合成氨车间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设置预防氨气中毒的中文警示说明,加氯间未设置预防氯气中毒的中文警示说明。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该违法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

9.某企业氯气贮罐区和加氯间等高毒作业场所未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该违法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

10.某企业未建立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该违法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2~5

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如何处罚

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其职权予以取缔;并且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5694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7:18:57
下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7:19:14

相关推荐

  • 缺席审判(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

    缺席审判是什么意思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缺席审判的三种情形 刑事缺席审判三种…

    2025年4月2日
    100
  • 民法典时间效力从旧原则,民法典的适用时间?

    民法典的适用时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明确废止前会一直有效。民法典本身遵循一般法的规定,就是不具有溯及力,只对生效后的行为产生法律效力。 2020年的案子到2021年结束,适用什么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对于发生在2021年以后的民事纠纷,无疑适用民法典规定。但是,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的民事…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100
  • 新型实用型专利申请流程(新型实用型专利申请流程图)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过程有哪些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2、审查阶段。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

    2025年3月31日
    100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效力位阶)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71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三、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满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

    三年合同几个月试用期? 3年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2025年3月31日
    100
  • 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2016)

    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

    2025年3月31日
    100
  •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属于什么)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是哪年实行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颁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司法警察可以调公安警察工作吗 可以转职,但是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才可以转职为公安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人民法院授予警衔的人员应当使用国家专项编制,具有司法警察职务,并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公安警察是中国警察的一种…

    2025年3月31日
    100
  • 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2025年3月31日
    100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7条第7项)

    2022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什么? 202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 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

    2025年3月31日
    100
  • 贵州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最新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生育和不生育的权利,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

    2025年3月31日
    100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山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劳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五章 附则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5年3月31日
    100
  •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3篇 为了避免条款错漏,一般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 协议书 样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一 甲方:闲餐厅 乙方: 广告 装饰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11年11月14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

    2025年3月31日
    100
  •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及公式(土地使用税征收公式)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2025年3月31日
    100
  •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范本)

    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写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 措施 。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 怎么写5篇,以供大家参考! 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写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

    2025年3月31日
    100
  •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山西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甘肃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0修正) 第一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属房产税开征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缴纳房产税。第三条 房产税由单位或个人申报,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征收。第四条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所有房产,包括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户,不论其是否使用,凡按…

    2025年3月31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