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二百零二条解读
该条文规定了期间结束的有关内容。
根据本条规定,期间结束的规则如下:
一是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份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二是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三是在以日定期间的情况下,算足该期间之日即为期间最后一日。
我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 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民法典调整范围的规定。民法典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 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一规定的主要含义是:
1.法律的调整对象就是特 定法律所调整的特定社会法律关系。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 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 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原《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主体只有 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增加了非法人组织,构 建了我国民事主体三元体系。
3.三种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民法典调整 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调整 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行政关系。
4.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 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调整的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原《民法通则》的规定相比,民法典将民 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类型的顺序做了调整,将人身关系放在财产关系 之前,突出了民法典的人文主义色彩。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14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