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单托收交单条件与业务程序要点
跟单托收交单条件与业务程序要点
在国际支付中,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托收的一种,它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商业单据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买方收取货款。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的跟单托收交单条件与业务程序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付款交单对于出口商的好处在于,由于交付货运单据是在付清货款之后,如果汇票遭拒付,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仍在代收行手中,出口商仍对货物有支配权,故风险较小。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可分为三种方式: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在这种方式下,卖方开具即期汇票并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买方见票后即需马上付款,并在付清款项后才能领取单据。这种方式也称为“凭单据现付”。
2、见票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在这种方式下,卖方开具远期汇票,比如:60天远期汇票。代收行把此汇票向买方提示,买方见票后仅须“承兑”此票。“承兑汇票”这一术语的含义是买方作出承诺在见票日后60天保证付款。汇票一到期,买方向代收行支付货款,后者向其交付单据。
3、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date)
远期付款交单与见票远期付款交单大致相同,其区别在于,前者付款期限开始于出票日,而后者付款期限开始于汇票的提示之日。
二、承兑交单D/A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在承兑交单条件下,代收行只凭付款人对远期跟单汇票履行承兑手续后(即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或加上到期日并签字),即可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而不必等到付清货款之后。
承兑交单项下,只使用远期汇票,其汇票的付款到期日的计算又分为:
(一)出票后若干天 D/A at …days after date
(二)见票后若干天 D/A at …days after sight
(三)发货后若干天 D/A at …days after B/L date汇票付款期限通常从30天到150天。
托收业务中资金融通与托收的风险
一、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托收虽属于商业信用,但银行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这也是托收与汇款之间的显著差别之一。
(一)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d)
托收出口押汇是指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提单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并从银行得到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的.方式;或者指银行有追索权的向出口商购买跟单汇票或全套货权单据的行为。
托收出口押汇是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融资活动,出口商据此得以尽快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有时考虑汇率变动因素,出口商还可以规避汇率变动风险,而银行可获得手续费和押汇利息。
在出口押汇当中,押汇行是具备追索权的,一般在押汇合同中会对银行的追索权做出明确规定,如果银行未能按时从国外收回货款,有权要求出口商立即归还融资本息。
押汇金额可以是出口应收账款的全额,也可以是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视出口商的需求及押汇银行在风险方面的考虑而定。
托收业务中的出口押汇对于银行来说有比较大的风险。如汇率变动风险、进出口商的信用风险等。因此银行对托收出口押汇的要求往往很严格,如要求进口商资信良好、押汇单据必须是全套货权单据,同时还要收取较高的押汇利息和手续费。
(二)贷款(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
托收项下贷款相当于部分货款作押汇,但与押汇还有不同,出口商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托收行发放低于托收金额的贷款,待其到期日还贷。
(三)使用融通汇票贴现融资(Accommodation)
1、对出口商的融资
出口商可使用融通汇票贴现获得融资,具体程序如下:
(1)出口商开出远期融通汇票,以托收行为受票人,出口商为出票人和收款人,并以托收跟单汇票作为融通汇票质押品,一并交给托收行;
(2)托收行将托收跟单汇票寄至代收行,委托代收行将跟单汇票提示给受票人(进口商)要求受票人承兑;
(3)托收汇票受票人(进口商)承兑汇票后,代收行向托收行寄回承兑通知书;
(4)托收行收到代收行寄来的承兑通知书后,自行承兑融通汇票,并将融通汇票送达贴现公司请求贴现;
(5)贴现公司贴进融通汇票;
(6)贴现公司将贴现净款支付给出口商;
(7)托收汇票到期日,托收行收到通过代收行转来的进口商支付的货款,以此货款来备付融通汇票;
(8)融通汇票到期日,贴现公司向托收行提示融通汇票,要求付款;
(9)托收行将事先准备的货款付给贴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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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托收是指什么?
跟单托收是出口商根据合同备货出运后,将跟单汇票或将不带汇票的货运单据签送托收银行,委托代收货款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跟单托收,虽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但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只按委托人递交“无证出口托收申请书”所列内容代收货款,而不问合同内容如何及其履行情况,也无义务根据合同审核单据。
进口商根据凭单付款合同,在托收单据寄达代收银行时,有权先检验单据,在单据符合合同的条件下,才履行付款责任或承兑远期汇票。
分类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1、光票托收
托收时如果汇票不附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发票、垫付清单等),叫光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和非贸易结算等。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有两种情形: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在国际贸易中所讲的托收多指前一种。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两种。
当事人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1、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
2、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3、托收行又称寄单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4、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跟单托收
出口商为了能够尽快收到钱,应注意单据的以下几点:
1、汇票金额要一致。
2、汇票出票人签字或盖章
3、汇票要背书
4、汇票的出票人和签发人要一致。
5、汇票要与发票等单据保持一致。
6、价格条款是CIF,要有保险单,保险单的金额要超过发票金额。
7、运输条款与价格条款保持一致。
8、根据运输单据的要求,是否要求背书。
9、各种单据中的货物描述,要保持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跟单托收
百度百科——托收
跟单托收与信用证的区别
一、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开立汇票并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代为收款。
二、根据交付单据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付款交单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四、信用证的特点是: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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