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规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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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一、 确认劳动关系 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十条:建立 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 集体合同 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我国的 劳动法 会加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不仅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出现 工伤 后,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来索取 赔偿金 。

劳动关系管理规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订立程序、续订与变更、解除与终止。

2、集体合同管理:期限、程序与原则、责任。

3、劳动争议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程序、预防措施、相关组织机构等。

4、劳动者基本保障管理:职工安全卫生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

意义:

1、保障企业与员工的相互选择权,通过适当的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2、保障企业内部各方面的正当权益,开发人力资源潜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3、改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相互尊重、信任、合作,创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

4、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一、企业 劳动关系 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 劳动合同 管理规则;劳动纪律;劳动定员定额规则;劳动职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以及其他规则等几项内容。这些内容也包含很多细节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想要完整圆满的处理好员工劳动关系就不能忽视任何一项内容。 二、拟定劳动关系管理规则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规则:劳动 合同履行 的原则;员工招收录取要求、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员工招收录取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区分;劳动合同续订、变换、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 试用期 考察办法;员工档案的管理办法;应聘人员相关手续保存办法; 集体合同 草案的拟定、商量流程;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流程;劳动合同管理规则修改、废止的流程。 2、劳动纪律:包括时间规则、组织规则、职位给则、协作规则、品性规则、其他规则。 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编制劳动定员规则、劳动定额规则 4、劳动职位规范制定规则。 5、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6、其他规则。 三、公司劳动关系管理规则的特点: 1、制定主体特定性:公司为主体,以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2、做法共有性:公司和劳动者共有的做 法规 范。 3、经营权与民主管理权相联盟:公司工人既有权参与,又有权监督实施 4、与劳动合同条款的统一性。 四、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方式有哪些 (1) 工资 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对于企业与劳动者来说,良好的劳动关系是对双方的保障。如果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和劳动者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去尽力协商。一方面,企业需要足够尊重劳动者的诉求,在能力范围内尽力去解决;而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应当给予企业足够的理解,不为难企业,双方协商一致友好解决才最好的结果。

劳动关系管理

什么是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有什么原则?来看看下面我为你带来的“劳动关系管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就是指传统的签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等内容。劳动关系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一个思想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是信息传递与交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和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所有者与全体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人组织与职工的关系。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

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薪酬,保密还是公开?

——员工薪酬是公开好还是保密好?为什么?

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需要回答:

1.薪酬个性化是存在的

首先,薪酬最大的差别在付薪哲学(Payment Philosophy),付薪哲学可以理解为该组织的薪酬体系的个性;

其次,薪酬的绝对值差异(及员工感知到的薪酬绝对值)在全面薪酬(TotalCompensation),及如何针对企业发展周期、员工组成、市场环境,配置更加有保健激励作用的薪酬福利体系。

· 如欧美企业追求个人价值与绩效,则会实行宽带薪酬(Broadband Salary),浮动部分(绩效工资)占比较高,福利占比趋近市场水平。

· 日企的追求终身雇佣与敬业精神,则会注重工龄工资,工资中甚至无绩效奖金部分差异较小,而在全面薪酬中,生活化福利的占比较高。

· 而新兴的高科技组织,则尝试降低工资差异,试图通过工作的丰富度与授权,让员工通过工作中的成就感获得幸福,因此,工资水平差异化较低,福利多采用弹性福利制度(Flexible Benefit)。

此外,不同的企业,也针对其个性化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创建与之相适应的付薪哲学与薪酬福利体系。

2.薪酬保密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伪命题

薪酬保密存在于大部分国家的大部分企业,但是薪酬保密真的有效吗?

薪酬保密的优点很明显:

· 社会比较(Social comparison)是薪酬不公感的首要来源,一般薪酬比较会通过自己与过去的付出、自己与同事的付出、个体与外部市场的薪酬水平的对比。而同等情况下,因为心理距离的原因,个体会优先和职位与工作内容接近的同事对比,并对这一结果赋值更高的权重。

· 公平是不存在的,因为公平是个人的感知而不是绝对值的比较,因此如果寻求公平感,那绝对将导致消极的结果,一旦薪酬的对比带来的不公平感可能会带来员工的反生产工作行为(Counterproductive work behavior)

· 薪酬的绝对值比较,同时也会使员工聚焦于薪酬间的差异,并启动员工的最大化倾向(Maxmizing),而更加追求薪酬的绝对值的高水平,导致对工作关注的缺失。

· 薪酬公开,还会让竞争对手更容易获得本公司的薪酬矩阵,从而在挖墙脚时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而以更低的付出挖走本公司的人才,或采用更低的成本调整薪酬矩阵的市场对标分位值曲线,以获得外部市场竞争力的。

· 当然,上一条的假设条件为,其他企业的薪酬都是保密的,而本公司是不保密的这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市场所有的公司都是公开的,那么保密这一家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而现在的关键点在于,市场中99.99%的企业都提倡薪酬保密,因此劣币驱逐良币,本来无所谓公开不公开的组织,也选择了保密。谁愿意成为公共浴场裸泳的那个人呢?

薪酬保密的缺点有什么呢?相对较少:

· 比如报酬的不透明会引起员工的猜忌,因为往往在不透明的地方谣言才传播的更快。

· 员工对薪酬的有效感知度(感知到的报酬/企业付出的报酬)几乎永远到不了100%,越是不透明的公司,这一感知度越低,因为缺少机制让员工对于自己的薪酬和福利有全面的认知。

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很少企业能够完全做到薪酬保密,大部分员工对某些层级的员工薪酬水平是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区间水平认知的。

也就是说,企业的薪酬只是不能拿到公开的地方说,但是大概的薪酬值,你以为大家真的不知道吗?呵呵……

薪酬到底能否公开,主编补充几个事实和观点,供参考:

1、案例:2013年春节期间,某网络游戏公司实行薪酬公开的消息。但是,包括该公司员工在内的很多人,都不知其里。有人理解为变相裁员,是在赶那些绩效不高、薪酬处于后半段的人走;有人则认为给猎头和竞争对手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只要竞争对手开出更高的价码,这些员工就会被乖乖牵着鼻子走。一些人原本不想跳槽,在高薪的诱惑面前,也不禁动了跳槽的念头。

2、数据:2015年4月,有国外媒体与领英合作发起了一项薪酬调查,调查了1000名美国在职员工。结果显示,有73%的人表示,对于同领导之外的其他同事讨论工资问题感到不舒服。

3、理论:心理学上有个乌比冈湖效应(Lake Wobegon Effect),是说人们对自己的能力过分自信,总是觉得自己比一般人要好。反映到薪酬上面,如果他们发现自己赚得比同事要少,一定会感到非常失望;然而,一旦发现自己比别人赚得多,却认为理所当然,觉得自己赚得多就是因为自己付出更多,比别人做得更好。

4、观点:公开薪酬,只会使得管理者倾向于将工资差距最小化,更平均地分配收入。现实情况的员工的绩效分布并不是平均的,而是呈正态分布。同一个职位,如果实行所谓的同工同酬,没有显著的薪酬差异,实际上会造成最大的不公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处。

5、建议方案:可以考虑采取“部分公开”或“适度公开”策略。比如公开薪酬的结构、调整及发放方式,但不公开具体的数据;具体操作,比如可以公开一个范围,明确每一级员工的薪酬大致是在什么水准,上下有多少百分比的弹性等。或者按职务等级相应地规定公开薪资的内容及范围,以使员工能明了企业薪酬管理的运作流程及与工作的关联性等。

怎样巧用薪酬稳定“军心”

同样的薪酬系统,在不同的企业文化中配合不同的语言艺术、环境艺术、差异化艺术等使薪酬支付的艺术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你的员工唱出和谐的团队之歌。

员工对愿意接受的薪酬方案、激励体系和公平感都是非常主观的,薪酬与感知及价值观联系紧密,很多的冲突也由此产生。正是在协调、平衡这种冲突的过程中产生了无数种薪酬支付方案,正如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薪酬支付永远也没有标准答案,是不是最好要看是否适合企业而定。

发给员工妻子的“太座”奖金

“每一位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站着一位伟大的女人。”日本麦当劳汉堡店总裁藤田田就懂得如何帮助员工塑造“伟大”的女人,从而使自己的员工成为成功的男人。

每一位员工的太太过生日时,一定会收到总裁藤田田让礼仪小姐从花店送来的鲜花。事实上,这束鲜花的价钱并不昂贵,然而太太们心里却很高兴,“连我先生都忘了我的生日,想不到董事长却惦记着送鲜花给我。”总裁藤田田经常都会收到类似的感谢函及电话。

日本的麦当劳除了6月底和年底发放奖金外,每年4月,再加发一次奖金。这个月的奖金并不交给员工,而是发给员工们的太太。先生们不能经手。员工们把这奖金戏称为“太座奖金”。

除此之外,日本麦当劳汉堡店每年都在大饭店举行一次联欢会,所有己婚从业人员必须带着“另一半”出席。席间,除了表彰优秀的员工外,总裁藤田田还郑重其事地对太太们说:

“各位太太们,你们的先生为公司做了很大的贡献,我已经做了各方面的奖励。但有一件事我还要各位太太们帮忙,那就是好好照顾先生的健康。”

“我希望把你们的先生培养成为一流的人才,帮助他们实现人生的梦想,从而发展你们家庭的和睦,可是我无法更多地、更细致地兼顾他们的健康,因此我把照顾先生们身体健康的重任交给了你们。”

听了这番话,哪一位太太内心不存感激呢?而这种感激对一个家庭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儒家文化中的“家”的概念在薪酬支付的艺术中发挥了激励员工、凝聚员工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提供的“劳动关系管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关系协管员管理制度有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过用人单位越来越多,但是对人才方面公司也会加大用人要求,那么,当我们入职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与公司已经是一种劳动的关系,就会有 劳动关系 协管员来处理,那么,劳动关系协管员的管理制度有什么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管理考核,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提高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服务水平,依据市劳发〔2008〕295号文件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条 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全市统一派遣、分级负责,动态管理。 第三条 负责对录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并与区县就业服务机构依法签订 劳务派遣 协议书,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履行用工单位职责。 第四条 作为派遣单位,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日常工作指导,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对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 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日常管理、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发放岗位补贴、缴纳 社会保险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充缺编人员、对劳动保障协理员派遣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及季度考核、年度考评工作的汇总上报。 第三章派遣人员补录 第七条根据市人社发〔2010〕21号文件精神,因 解除劳动合同 形成人员岗位空缺时,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向提出补员申请,负责缺员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资格审核、招聘考试、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经考核合格人员,将派遣到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的缺员岗位。 第四章岗位补贴发放 第八条 根据市劳发〔2008〕295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 第九条 被派遣到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等地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500元。 第十条 被派遣到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 第十一条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于每月3日前向报送劳动保障协理员上月考勤汇总表(附请假条),根据派遣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工资 ,于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发放。 第五章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按规定为劳动保障协理员建立和接续基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并以上年度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对从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自与签订劳动合同后,由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与签订劳动合同后,将社会保险转移至,由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合并、接续手续,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在原单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人员,与签订劳动合同后,10日内持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到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合并、接续手续,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章请假制度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协理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时需履行请假、销假手续。1、事假:劳动保障协理员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超过3天由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审批,10天以上的报备案。2、 病假 :因病住院或病休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一周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超过一周由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审批,15天以上的报备案。3、 婚假 、 产假 、 丧假 、 年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事假审批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章 劳动合同 管理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协理员属公益性岗位,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 》有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协理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协理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 劳务派遣合同 书”约定的期限,提前30日提出申请,填写“ 西安 市劳动保障协理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表”(表5),经用工单位和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签署意见后,由与其本人签订“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表6)并办理档案、 社保 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用工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协理员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表7)由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解除意见,报审核,对符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派遣员工由签发“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表8)并办理劳动 合同解除 、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条为了正确评价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奖惩、培训、工资调整、 劳动合同续签 、接续等提供依据,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评。1、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季度考核,由提出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进行实施。2、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年度考评,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考评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评。对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考评结果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定。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章派遣跟踪服务 第二十一条 负责督促用工单位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履行《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务派遣协议书》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务派遣合同书》当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负责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提供劳动保障 法规 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咨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后续跟踪、回访,听取用工单位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派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介绍来看,我们可以看出 劳动关系协管员 的主要工作和主要负责的是什么了, 劳动关系协管员 也是对公司负责,其管理制度可以见得,当然,每个地区的 劳动关系协管员 的管理方式和制度是不一样的,但都是对公司对劳动人民的负责,以上就是对与 劳动关系协管员 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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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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