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没有被废止,但其主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取代,其中的大部分内容不再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雇佣劳动者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的实施,采取重点试行办法,俟实行有成绩,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其适用范围,目前暂定为下列各企业:

甲、雇用工人与职员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与业务管理机关。

乙、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第三条 

不属于第二条甲乙两款范围的企业及季节性的企业,有关劳动保险事项,得由各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双方根据本条例原则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之。第四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但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第五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临时工、季节工与试用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在本条例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之。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因经济特殊困难,不易维持,或尚未正式开工营业者,经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双方协商同意,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后,可暂缓实行本条例。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第七条 

本条例所规定之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中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工会组织办理。第八条 

凡根据本条例实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月缴纳相当于各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作为劳动保险金。此项劳动保险金,不得在工人与职员工资内扣除,并不得向工人与职员另行征收。第九条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方法如下:

甲、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照上月份工资总额计算,于每月一日至十日限期内,一次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定代收劳动保险金的国家银行缴纳每月应缴的劳动保险金。

乙、在开始实行劳动保险的头两片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全数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为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之用。自开始实行的第三个月起,每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其中百分之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基金,为支付工人职员按照本条例应得的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费之用。第十条 

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逾期未缴或欠缴劳动保险金时,须每日增缴滞纳金,其数额为未缴部分百分之一。如逾期二十日尚未缴纳,对于国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的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通知当地国家银行从其经费中扣缴;对于私营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对该企业资方追究责任。第十一条 

劳动保险金的保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之。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并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退职养老或死亡时止,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与复工时本人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四、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查。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介绍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讲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其业务管理机关与附属单位,应与企业同时实行劳动保险条例。业务管理机关系指其全部经费由业务收入或基本建设费或事业费内开支的机构而言。附属单位系指企业中所附设的有关业务及职工文化教育、福利等机构而言。

2、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附属单位内工作的工人职员及工会的工作

3、人员,不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工资者,其生育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及因工死亡丧葬费由支付工资的单位付给,支付工资的单位应按各该单位工人职员的工资总额3%缴纳劳动保险金(原在企业工作的工会基层委员会脱离生产的委员,其劳动保险金可以免缴),交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一并缴纳。工人职员及工会的工作人员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按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4、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中的供给制人员,仍应按供给制的规定办理,不适用劳动保险条例。厂矿企业的武装警卫人员,如系属于人民解放军建制的现役军人,仍应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各种待遇,不适用劳动保险条例。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578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1:34:07
下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1:34:22

相关推荐

  • 条例法规(条例法规心得体会)

    法规和条例的区别 法律分析:1、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 3、空间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其他省市不具有法律…

    2025年3月15日
    200
  • 社保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实施细则)

    2018年医保可以续交吗 可以,需缴满15年。 《社保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

    2025年3月15日
    200
  • 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颁布于哪一年)

    政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1953) 一、关于扩大实施范围问题,除原已施行的铁路、邮电、航运及有职工一百人以上的工厂、矿场外,现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下列各项企业:(一)工厂、矿场及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二)国营建筑公司。在扩大范围内的单位一般应自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起由其行政方面缴纳劳动保险金,工人职员从一九五三年三月一日起,享受劳动…

    2025年3月15日
    200
  • 公司登记条例(公司登记条例六十八条)

    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

    2025年3月15日
    200
  •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纪委能不能用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处分人 可以。如果被处分人是法院的工作人员,纪委可以引用法院的处分条例处分他。如果被处分人不是法院系统的,则不能引用。 法官偏袒一方该怎么办【法律分析】:可以行使上诉、申诉的权利,一审审结后,15日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审结后,2年内可以申诉。如果有法官偏袒一方的确切证据,可以追究法官的责任,向检察院举报,法官可能构成…

    2025年3月15日
    200
  •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国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一、享受年休假员工范围 1、在我公司工作并与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员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2、由劳务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休假条件及假期 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2025年3月15日
    200
  •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22)

    著作权何时生效 作品创作完成之后 著作权 立即生效。根据我国的 著作权法 律规定,可以得知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也就是说一部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能自动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五十九条本 法规 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

    2025年3月15日
    200
  • 劳动法律法规大全(劳动法律法规条例)

    劳动法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

    2025年3月15日
    200
  •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2025年3月15日
    200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律师解答: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15日
    900
  • 计划生育处罚条例(计划生育处罚条例什么时间废止)

    河南省计划生育处罚条例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社会抚养费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惩罚费用全国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是按照各地的经济水平。 计划生育是通过 晚婚 、晚育、优生和少生,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的过…

    2025年3月15日
    200
  • 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1990)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的公民。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

    2025年3月15日
    200
  • 信访民法典(民法典信访条例)

    上访时给工作人员录像违法吗? 犯法,属于侵犯了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录像的,不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情况下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许可,擅自商业使用他人照片,是侵权。 法律分析 未经他人同意录像的,侵犯了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

    2025年3月15日
    200
  •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全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施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2025年3月15日
    200
  • 会计法实施细则(会计法实施细则解读)

    会计法2020最新实施细则 会计法2020最新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2、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

    2025年3月15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