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福利基金使用范围
法律分析:职工福利基金是指国营企业用于改善职工生活设施、公共消费、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有:职工及家属的医疗费及医疗设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洗理及幼托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职工教育、俱乐部以及子弟中小学等方面的开支;为了改善职工生活,企业经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我国国有企业职工福利基金制度,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二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百分之五十),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职工集体福利的项目包括哪几大类
1、住房福利,是指国家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改善职工的住宿环境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福利措施和补贴方式。
2、交通福利,其具体形式有发放交通补贴,或用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等。
3、饮食福利,指供应免费午餐或提供误餐补贴、发放茶水、果品、点心等。
4、教育培训福利,其形式有教育补贴、送员工脱产进修等。
5、医疗保健福利,有医疗保险,免费体检、免费健身房或发放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等。
6、有薪节假,除政府规定的假期:丧假、产假、婚假、病假、探亲假以及陪产假外,有的公司还自己规定有一些假期:年假、轮班、培训,而且大多公司都有有薪休假的政策。
7、文化旅游福利,如为员工过生日、集体郊游和各种庆祝会、发放书报补贴等。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国营企业用于改善职工生活设施、公共消费、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有:
1、职工及家属的医疗费及医疗设施;
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洗理及幼托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
4、职工教育、俱乐部以及子弟中小学等方面的开支;
5、为了改善职工生活,企业经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6、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福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核算包括哪些
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人员定额从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都在专用基金中核算;按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有些具体支出项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也可以合并使用。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国营企业用于改善职工生活设施、公共消费、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有:(1)职工及家属的医疗费及医疗设施;(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3)职工洗理及幼托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4)职工教育、俱乐部以及子弟中小学等方面的开支;(5)为了改善职工生活,企业经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6)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5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