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河南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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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正常退休年龄。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农民工,可选择一次性享受或者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其安排适当工作。职工难以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或者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领取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七十,本人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所需费用

河南八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是河南八级 工伤伤残赔偿 标准,望采纳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河南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河南省九级 工伤赔偿标准 是: 一、 医疗费 1、职工治疗 工伤 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 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50%、40%或者30%。 五、 九级工伤 享受的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 伤残 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河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3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的工伤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 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 退休 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非法用工 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 童工 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 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 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 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 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其他情形 1、 伤残津贴 、 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河南级工伤赔偿标准,如果在工作时受伤了,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2019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河南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河南省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河南省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 河南省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 河南省 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 河南省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河南省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河南省 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 河南省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 河南省 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 河南省 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 河南省 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河南省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河南省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河南省 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 河南省 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 河南省 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 河南省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维权特别推荐:熟读《工伤认定办法》

河南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0年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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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问:男朋友出车祸,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对方醉驾,请问对方会要求赔多少呢?赔款多吗? 答:醉驾案件中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标准也是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的,并不能因为全责方涉嫌醉驾,就故意多要一些赔偿。 法律依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

    房产纠纷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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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反悔不结婚,彩礼何去何留?

    彩礼一直都是大家所关注的,由于彩礼引起的矛盾纠纷是比较常见的。 问:对于正在谈婚论嫁的两个人,若是男方已经给了彩礼,但是并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突然悔婚,那彩礼应该作为赔偿还是返还给男方?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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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医疗保险(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上海2022年医保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一年是121.00元/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我院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设起付线。在每年原有门诊报销450元基础上,高血压、糖尿病医…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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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标准(成都市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怎么收取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计征基数; 4、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者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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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地赔偿(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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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搜身(非法搜身赔偿多少钱)

    指使别人搜身犯什么法? 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 (一)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在中国除公安、安全,检察机关为寻找犯罪证据,可持搜查证对人…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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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用人单位包括,民法典用人单位罚款标准?

    民法典用人单位罚款标准? 劳动损害如果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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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户必须年检吗(个体户需要做工商年检吗)

    个体营业执照需要年审吗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自此不再施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了,但应按时填写企业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填写企业年度报告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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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2022)

    北京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的规定,刑事律师代理案件会根据案件性质、标准、难易程度、复杂程度等,根据不同的情形收取律师费用。例如说:金融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毒品类犯罪、涉黑性质类案件相对收费标准就比较高。当然根据刑事律师代理案件的能力程度、经验程度和知名度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刑事案件,北京的律师收费均是分阶段收取费用的,一般来说刑事案…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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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2021(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

    离婚案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1 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10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50-300左右诉讼费。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规定比例分段收取。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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