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

  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条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第二十一条 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3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5日 20:47:40
下一篇 2025年2月5日 20:47:50

相关推荐

  • 劳动仲裁管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规章的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2025年2月6日
    400
  • 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环保问题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对于环保问题来说,如果没有好的一个环境,我们的一个生活质量是得不到保障的,那么对于环保来说,环保应该怎么样管理呢?相应的管理办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称环保标准)的管理,逐步…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核心内容: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满足要求,而且对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境行为和环境绩效控制严格。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确保中国环境标志的正确使用,倡导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环境标志是由环境保护部确认…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从12月1日起,中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这一新出台的办法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将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纳入其中。办法还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定期探访寄养儿童,对养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家住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李女士,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带回了一个8岁的孤儿谢永琪。李女士自己的儿子已经上班了,想在家再带一个女儿,于是小姑娘就又多了一个新的妈…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400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是学龄前儿童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所以需要外界对其学习场所的卫生安全多加关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全文

      近日,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出,大中型食品超市应当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自行销毁或者委托销毁过期食品;而且大中型超市每季度都要公示销毁过期食品情况;违反规定,不销毁过期食品的,最高可罚款10万元。下面是法律知识网的小编整理的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的管理模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完善投诉举报信息管理、明确投诉举报工作责任。下面是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400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明确总局负责注册,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下文是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外商投资开发土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56号 1990年5月19日施行   第一条 为了吸收外商投资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以下简称成片开发),以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平整场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33号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7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并同时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有关人士指出,随着该办法的正式实施,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形式将开始登台亮相,目前一些业内投资人士正在酝酿以有限合伙企业操作私募基金,合伙制有望继…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关注律所管理办法

      律师界关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这个作业太大了,光看完就累死了。”7月25日,部分律师在给记者的回信中大吐苦水。   这里所指的作业,是指司法部7月18日出台的两部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这是为了配合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而发布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今年6月1日施行。在《律师法》生效后这…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律师解答:   我们知道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公民收取的费用,我国也颁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7 号 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

    2025年2月6日
    700
  •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问: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律师解答: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那么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薪资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

    2025年2月6日
    500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

     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地的管理办法。下文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

    2025年2月6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