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劳动争议司法解释2021?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2021?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十七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高院劳动争议规定?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用人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6〕6号)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在一个厂干了5年,没签劳动合同如果打官司公司能怎么赔偿?

不请自来,莫怪莫怪???

“在一个厂干了5年,没签劳动合同如果打官司公司能怎么赔偿?”

答:如果用人单位在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就仅仅只是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因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所以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再向您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了。

仲裁时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计算

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呢,如果属于劳动报酬的一种,那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就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索要双倍工资的一年仲裁时效又应当如何计算呢?

在司法实践中,主流的观点认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的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因为它的产生不是由于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对价,而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之所以用“工资”的表述,是因为“第二倍工资”要以“第一倍工资”的金额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一年,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以上是我关于“在一个厂干了5年,没签劳动合同如果打官司公司能怎么赔偿?”问题的一些个人观点,有不同见解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谢谢!

关注我@法学小课堂 一起学习法律新知识。

#劳动合同法# #双倍工资# #普法叨叨叨# #法律小讲堂#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0400.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30日 17:33:31
下一篇 2025年11月30日 17:35:33

相关推荐

  • 新民诉法全文(民诉法全文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6年10月11日
    200
  • 二胎有陪产假吗(二胎可以享受陪产假吗)

    二胎陪产假多少天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二胎陪产假,每个地方规定的天数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七天,有的地方是15天。要根据您所在的省的具体规定哦。很多地方规定的十五天陪产假。 比如,山东省规定二胎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上海市是十天的陪产假。广州的陪产假是十五天。                …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因查出艾滋被辞退(因为艾滋病被开除)

    公务员查出艾滋病后怎么处理 公务员得了艾滋病是不会被开除的。 如果和单位执意开除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他们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合同法解释一的简单介绍

    合同法解释一30条 民诉证据规定3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第三十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北京病假工资规定(北京病假工资规定2021)

    北京法律规定病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病每个人都会有,但是无论大病小病都会耽误到自己的工作,如果是在上班期间的话,小感冒还好,碰上发烧之类的就比较麻烦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请假,但是请假有时候又不是那么好请,特别是在 北京 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请个假确实是个头疼的事情,所以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北京法律规定…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法院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 申诉案件是否都要立案的相关规定是:一般的来说,申诉,是指对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申诉的第一个步骤是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第二个步骤是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刑事申诉的立案。人…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对企业的影响(这波分析全了)

    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发生的质量损失对企业将产生哪些主要影响 加强服务过程的质量管理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顾客“认牌”购买的心理倾向。研究表明,顾客购买服务的风险很大,为了降低风险他们往往对自己认可的企业或市场形象好的企业有较高的忠诚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服务质量与企业形象是互为相长的。一方面,…

    2026年10月10日
    000
  • 社会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和自然人股)

    法人股是如何定义的 法人股是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总称。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 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 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 上市公司 形成…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2023年日历表)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七大全民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 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怎么算)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网络法律(网络法律意识心得体会)

    关于网络的法律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还是50%)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一、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1、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法律…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行政处罚法释义(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法23条如何理解 法律分析:本条是对行政处罚补救功能的规定。释义和理解:行政处罚的补救性功能,主要是通过阻止、矫正行政违法行为,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恢复被侵害的管理秩序而体现的。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要求违法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使其中止违法行为,令违法当事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发放(民法典工资发放)

    民法典因为疫情原因发放全勤奖金吗 发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普法内容。 1。疫情期间,交通不允许导致不能按时回公司复工,不构成旷工。疫情期间企业无薪休假这一做法是违法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新婚姻法房产(房产继承新政策)

    婚姻法房产的最新规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生效,婚姻法自行废止。新的民法典规定: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师事务所电话)

    深圳有哪些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 深圳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等等。 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1、要考虑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如果说案件类型比较常见…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2020)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1、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6年10月10日
    000
  • 管辖(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的名词解释 .管理统辖。2.诉讼上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之间的分工和权限。 管辖有哪些 管辖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2026年10月10日
    400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所指的婚姻登记证件,包括婚姻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

    2026年10月10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