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者如何在试用期维权
试用期间应不应该获得劳动报酬?有的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单位与员工相互熟悉的过程,不应该付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就声明,试用期不发工资,只有试用期满、双方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后才有工资。还有的用人单位以其他种种借口,如以“双向选择适应期”、“培训学习期”等为借口不付工资。总之,按照一些用人单位的说法和做法,试用期是不应该有报酬的。而这恰恰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内,应该给以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试用期的报酬权益受到侵犯,应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依法保护好自己试用期间的报酬权。
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与正式上岗后的工资标准相比,一般都比较低,但最低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某个工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数是多少,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去查询。在这个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确定。 试用期内工伤应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内遭遇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就比较麻烦。例如李某到一家酒店做试用工,在面点加工中左手臂被和面机严重绞伤,事后,李某要求该酒店对他按工伤处理,承担他的全部医疗费和护理、交通等费用。而该酒店经理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赔偿。本案例中酒店经理的行为是违法的。李某虽然处于试用期,尽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与酒店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适用我国的《劳动法》。李某在酒店因工受伤,应该确定为工伤,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范围内的各种待遇。如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还应享受公残补助。可见,在试用期内遭遇工伤,也不能吃哑巴亏。 不让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赔偿吗
按规定:在试用之前就要签订好正式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除。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一旦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能找借口随意解除。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本单位的内部规定为依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辞职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在试用期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这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3、《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的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损坏了企业的设备、工具或其他物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予以赔偿。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应该放下工作就走,应当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工作交接,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带来经济损失的赔偿争议。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52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