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要约中,成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反要约成立新要约吗?这就要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大家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来进行了解,对于这个问题,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要约成立新要约吗
反要约成立新要约。反要约就是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他所发出的就不能视作是承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的内容】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我们需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知道反要约成立是新要约,因此,就要遵守新的要约规定,才能更好的履行要约。这在实际中也是很常见的情况,我们需要对这方面的规定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专业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6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