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越来越多的餐饮行业开始提供外送服务,甚至以堂食和自带为主的洋快餐,乃至传统观念上只能在店内吃的火锅店等餐馆,也纷纷加入外送服务的大军。餐饮行业外送服务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下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餐饮行业外送服务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外送费用的收取标准必须事先告知顾客
餐饮服务行业在制定外送服务规范时,实际制定的是提供外送服务的格式合同,其无论是标注在菜单上,还是印刷在分发的外送宣传单上,只要明确表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即构成了外送服务格式条款。顾客向餐馆要求提供外送服务,即视为接受该格式合同条款的约束。但应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该合同条款的做出必须是明示的,能够为顾客所知晓。且该格式合同的条款应当是既定的,在合同达成后(餐馆同意向顾客提供外送服务后),双方就该合同条款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经过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即餐馆不得在提供外送服务时随意加收外送条款之外的其他费用,同样,顾客需要更改外送的时间地点,也需要事先征得餐馆的同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送错顾客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顾客订购外送食品一般通过电话订购或直接到餐馆下订单的方式,而外送员确认顾客身份的依据往往是顾客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地址。外送员在送达顾客订购的商品时,有义务确认顾客的身份,顾客也应配合外送员提供身份确认的证明,如电话号码等。如果顾客因为没有及时收到物品造成损失的,餐馆应对给予赔偿。而赔偿的前提必须是,第一,顾客在订购商品时,明确要求商品的送达时间,并经餐馆确认同意;第二,顾客确实因未收到该商品遭受了实际的损失。另外,随着外送服务的迅速推广,餐饮行业也应在如何规避这类纠纷的产生方面多下功夫研究。例如,可以学习快递行业的做法,在顾客通过电话订购商品后,餐馆将顾客留下的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订购商品的数量、价格以及时间等制作成电子确认单,在送达商品后由顾客在电子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各自留存一联。这种电子确认单的签订,可以避免外送员送错顾客,并可由顾客自己确认所送商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同时,顾客在电子确认单上签字,也表明餐馆以及履行了提供商品及外送服务的义务,顾客也足额支付了货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送错顾客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发生纠纷时双方也有了责任认定的依据。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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