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郎建勇
2、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什么样的婚姻无效?后果如何?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重婚的:有配偶者同他人结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前面提到的几种近亲属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的:如前所述,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疾病名称,所以此项规定意义不大;(4)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被解除后,后果与可撤销婚姻完全相同,都视为未存在婚姻关系。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1)前者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后者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2)前者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提出,而后者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提出。4、什么情况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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