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及携带其他所需的材料,工伤证言证词也可以当作工伤鉴定的证据。那么工伤证言证词应该怎么写?工伤证言证词是必须要具备的材料吗?以下就跟着知芒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证言证词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陈述清楚,并写出关键要点即可。
1、写明证明事项;
2、写明时间地点,以及想要证明的内容,并写明受伤的人因为什么原因,受到了怎样的具体伤害;
3、总结并表示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4、签字并写明日期。
二、工伤证言证词是必须要有的吗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发生工伤需要报警吗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又可以称作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的亲属依法可以享受到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通常情况下,出现工伤事故后,不需要报警。工伤的赔偿事宜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内,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的安全生产部门,并且要让职工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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