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大家入住小区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物业管理、维护服务,因此很多小区物业都会与小区住户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虽然合同具有约束性,但也避免不了一些因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下面跟着知芒网小编来看一个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例,了解与物业管理合同有关的知识。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

被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是–花园18幢602房住户。2003年1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住宅管理合约》,约定由原告使用位于ss14幢楼下编号分别为1421、1425的两个摩托车车位,用以停放车牌号分别为–和—的两辆摩托车,每辆每月交纳30元费用,被告委托工商银行代收上述费用等。2004年1月21日18时30分,原告将–摩托车停放在第14幢楼下编号为1421的停车位上,至同月23日11时发现摩托车丢失。原告即告知被告的保-安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辖区的宏基派出所对此案立案侦查,但至今该案尚未侦破。原告起诉认为,按原、被告双方的管理合约,被告负责–住宅小区的管理事务,其职责包括保障治安及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车辆的停放及停放的场地,内容包括安全防范服务。因此,被告有法定的义务对车辆的停放进行管理并保障其安全。现由于被告未能对车辆履行足够的管理,导致原告摩托车失窃,被告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被告之间成立的是车辆停放合同关系,不是保管合同关系,因此被告对原告的车辆只有一般的治安保障义务,没有保管义务。而被告已在小区的4个出口设立门岗,并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履行了管理合约约定的保障治安、加强对车辆的进出及泊位管理的义务。且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之前,不能仅根据原告的陈述就认定其摩托车是在小区内被盗的。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要点]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关于原告摩托车是否在ss住宅小区内丢失,根据原告的陈述,原告于2004年1月21日下午将其使用的-T9F786号摩托车停放在第14幢楼下编号为1421的停车位上,至同月23日11时许发现摩托车丢失,遂通知小区值班保-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告的上述陈述与其在公安派出所报案的材料一致。依照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关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规定,在案件尚未侦破的情况下,应认定盖然性高的事实,即原告的-T9F786号摩托车在ss住宅小区内丢失的事实。其次,关于原、被告之间属何种法律关系及被告应否对原告车辆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因原、被告签订的管理合约对车辆的保管并无一致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未成立保管合同,原告作为业主按月向被告交纳物业管理费,被告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按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而对车辆的管理属物业服务合同的一部分,被告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对小区内的车辆等财产负有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被告虽配有值班、巡逻的保-安人员,采取了一定的保-安措施,但对出入的车辆并无进行登记等较为有效的管理,未尽其应负的注意义务,故对原告车辆的丢失负有一定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原告自身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对此亦有一定的责任。鉴于此,原、被告双方责任各半,被告对此应承担50%的民事赔偿。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市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其中的关键在于对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及车辆是否在小区内丢失的认定。以下对此分别分析,以期对审理此类案件有所裨益。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性质、特点及物业管理者保-安责任的范围

“物业”一词的含义为“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等,这是一个广义的范畴。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物业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而所谓的“物业管理”,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其中,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业主的权利保障书,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就本案而言,双方签订的《–住宅管理合约》,提供了当事人双方活动的范围和准则,成立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合约明确约定,被告的职责包括保障治安及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车辆的停放及停放的场地,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防范服务。因此,被告对原告停放的车辆有进行管理并作安全保障的义务。但是,我们也不能凭借这些约定和规定就认为被告对原告的车辆负有保管的义务,而应该辩证地分析。

首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由此可见,物业管理的保-安职能被我国的相关行政法规定位为“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本身并不能独立承载辖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保-安代替不了警察,业主只能通过与物管企业约定更优质化的服务来增加安全系数,而决不能将物业管理理想化成保险柜。

其次,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委托服务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物业管理中安全服务的性质是一种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服务,是一种广义上的社会安全。保安不是保镖,只要尽到善良管理者的普通注意义务即可,不能要求其保障区域内所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保管合同则不同,它是对特定财产的监管,它要求管理者履行较大的注意义务。

再次,从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来看,业主交纳的保-安费用与其要求换取的安全服务水平差距太大,显失公平。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业主不能凭借交纳微薄的保-安费而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天衣无缝的安全防范服务。

综上所述,就本案而言,虽然被告对原告的车辆不负有保管义务,但基于双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对原告的车辆负有管理并作安全保障的义务,而被告对出入的车辆并无进行登记等较为有效的管理,未尽其应负的注意义务,故被告对原告车辆的丢失负有一定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由被告对原告丢失的车辆承担50%的赔偿责任是比较合理的。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知芒网进行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2040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1日 15:59:44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16:00:04

相关推荐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

    2025年2月12日
    900
  • 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吗?

    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

    2025年2月12日
    900
  • 旅游合同纠纷的变更处理原则是什么?

    旅游合同纠纷的变更处理原则是什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旅游合同纠纷的变更处理原则是什么? 1、只要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一致,且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旅游合同内容的变更就合法有效。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

    2025年2月12日
    800
  • 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要怎么算?

    旅游合同纠纷就是为了确保以下几种情况出现,例如旅游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像航班延误、火车晚点、天气骤变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由“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旅游行程变动,旅行社是可以免责的。然而不少旅游者却投诉称,有些旅行社明明是在违约,却借口“不可抗力”而推卸责任。下面小编就来说说旅游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要怎么算? 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要怎么…

    2025年2月12日
    900
  • 动产质押是什么,动产质押与动产低押的区别是什么?

    动产质押是什么?现实生活中人们在遇到资金短缺等情形时就会找他人寻求帮助,他人就可能要求借款人拿出一定的东西交给他占有作为担保,这种将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担保的情况就是法律上常说的动产质押。那动产质押与动产低押的区别是什么? 动产质押与动产低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两者的概念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2025年2月12日
    800
  • 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两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

    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两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接下来,小知就来为大家详细或一说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多大吧。 (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

    2025年2月12日
    800
  • 电子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吗?

    电子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吗?据了解,今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鼓励和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应用依法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近日,有市民咨询了解公司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使用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否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劳动合同法中维护乙方的条例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年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吗?劳动法中的一些员工因为各种原因解除了劳动关系这时,有些人可能会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吗?第五条双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者有关证明第五条双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025年2月12日
    800
  • 要约都有哪些形式

    要约的形式:对话的形式、和非对话的形式。其中,非对话的形式还包括数据电文的形式。如果要约采用对话形式作出的,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要约采用非对话形式作出的,一般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关于要约都有哪些形式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要约都有哪些形式 1、要约的形式主要包括:对话的形式、和非对话的形式。其中,非对话的形式还包括数据电文的形式。…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要约无效的具体法律情形

    要约无效的法律情形有: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关于要约无效的具体法律情形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要约无效的具体法律情形 1、要约无效的法律情形有: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而受要约…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要约不成立合同是否不成立

    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合同成立的要件: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关于要约不成立合同是否不成立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要约不成立合同是否不成立 1、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合同成立的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1000
  • 合同要约发出后还可以撤回吗

    合同要约发出后,还可以撤回,但必须是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需要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撤回。否则只能通过撤销要约来取消该意思表示。关于合同要约发出后是否还可以撤回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要约发出后还可以撤回吗 1、合同要约发出后,还可以撤回,但必须是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合同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处要约的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不规定受要约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要约的具体内容实际了解。关于合同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1、合同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处要约的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不规定受要约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要…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小汽车驾驶证换证要多少钱

    驾驶证换证需要一定费用,但是不多,在几十元左右,主要是驾驶证换证工本费、体检费和照相的费用。持有小汽车驾驶证,应当在到期之前到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带上身份证驾驶证等材料。如逾期一年还没有换证,则还用重新学习交通安全理论知识。关于小汽车驾驶证换证要多少钱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驾驶证换证要多少钱 1、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关于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