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是同时满足了四个构成要件,才会构成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此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是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才实施证券、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若是侦查过程之宗发现,并非故意实施操纵行为,则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不成立。
一、怎么样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若是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则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处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可能会侵害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且也会使得投资者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常见的操纵行为包括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证券交易等。公民若是发现自己的身边存在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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