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政府特许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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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揭牌,并成立秦淮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据了解,该院自今年4月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来,已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近40件,而其中有80%的案件涉及诸多奶茶品牌。奶茶店铺因经营门槛相对较低,容易吸引个人投资者,而特许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令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如何认清特许人的“真面目”?秦淮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茜对此给出了建议。

通讯员 高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典型案例>>>

支付25万元未获任何服务,起诉退费胜诉

今年3月,张斌(化名)通过网络了解到南京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一个奶饮项目。张斌被该公司官网上的宣传材料吸引,与其签订《项目合作书》,约定除商标使用费外向该公司另行一次性支付25万元,该费用包括运营指导费2.5万元和核心技术服务费22.5万元等。按照约定,费用中包含了餐饮服务项目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前期运营的指导、后期运营咨询等服务内容。

张斌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了25万元费用,但对方却一直未提供任何培训、选址等相关特许经营服务。张斌于今年6月联系对方要求退还费用,双方协商未果,于8月诉至秦淮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秦淮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黄茜告诉记者,《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本案中,被告公司并无经营一年以上的2个直营店,也未按照该条例规定,提前30日如实告知张斌其所拥有的项目经营资源状况、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直营店的情况、经营网点的投资预算、财务状况等重大信息。法院认为,这些足以影响张斌是否就该品牌进行投资的判断。因此,对张斌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本案中的合同系被告公司根本违约而解除,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未能提供任何特许经营服务,故秦淮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张斌要求该公司退还全部费用25万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启示>>>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近80%涉奶茶品牌

“自秦淮法院今年4月份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来,已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近40件,在各类知产案件中位列第三,而其中涉及诸多奶茶品牌的案件则占到了特许案件的近80%!”

黄茜介绍,近年来各类“网红”奶茶品牌层出不穷,不少网红店铺经营成本低、技术要求不高,极易吸引投资者目光。而部分投资者轻信招商广告,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考察,被一时爆红的网红店铺所吸引,冲动之下签订合同,最终引发相关纠纷。

黄茜表示,上述案件中的被告公司不但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两直一年”的要求,而且该公司经工商核准将经营范围自电脑租赁变更为食品经营后,仅仅半年不到的时间,根本不具备成熟经营模式。同时,该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为员工频繁调动离职,未向被特许人提供任何特许经营服务。

她介绍,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体现了对投资人的保护倾向,赋予被特许人在冷静期内享有单方解除权,或者在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时,被特许人也享有单方解除权。

创新措施>>>

法院联合行政部门

“十项举措”保护知识产权

对于这类案件暴露的问题,秦淮法院将结合“十项举措”中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行政、公安沟通协调,一旦发现涉及虚假宣传或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沟通案件信息。

黄茜所说的“十项举措”全称为《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引领区的十项举措》,由秦淮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并于12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构建司法保护质优快审机制,构建行政维权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

此举是秦淮区法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创新,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引领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针对秦淮区小微初创企业较多,社会力量分散的现状,秦淮法院倡议并发起成立了秦淮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由司法、行政、高校、企业、律所、专利事务所等单位于12月18日共同签约成立。该联盟将联手打击侵权行为,对维权提供经济与智力援助,拧紧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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