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枉法裁判罪,刑法条文上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没有相关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曾有学者曾为此提议要求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2022仲裁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以下内容为大概的立案标准。
一、2022仲裁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及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二、仲裁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三、本罪与非罪的如何界定
1、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本罪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而后者发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
2、行为人贪赃枉法而实施本罪行为或者为达到枉法裁判的目的进行暴力取证、指使贿买证人提供伪证的,又会触犯他罪如暴力取证罪、妨害作证罪等,这时属于牵连犯罪,应以构成的重罪从重处罚,不实行并罚。
综上所述,枉法裁判罪大概的立案标准为上述所示,如果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则按照新的司法解释为准。由于枉法裁判罪与枉法仲裁罪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可以参照其的立案标准。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整理的2022仲裁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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