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而和解协议属于合同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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