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借款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有用,但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予以承认。在发生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据时,必须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或者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或者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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