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出现了违约行为,除可以免责的情形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指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全面履行原则,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后仍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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