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的方式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都受不起竞争压力从而资不抵债破产了,这个时候就需要选一个破产管理人来进行财产的分配。那么对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的方式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的方式

  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上各国立法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法院主导型。即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在法院而不在债权人会议。法院有权决定破产管理人的人选而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债权人认为法院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对自己或者其他债权人有重大利害关系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变更破产管理人,至于是否更换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最终决定。

  这种选任破产管理人的立法体系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采取,如法国、日本等国采用这种做法。实行这一选任方式的法理基础在于:破产程序是法院主导下的清理债权债务的司法程序,破产具有一般的强制执行性质,国家为保护私权而选任破产管理人,由此应突出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居主导地位。破产管理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并非全体债权人的代理人,也不是破产债务人的代理人,所以破产管理人不宜由债权人会议选任。此种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能及时产生破产管理人,并且能够保证破产管理人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助于保持破产管理人的中立地位。但其主要弊端是对债权人的自治有一定程度的抑制,不利于债权人的共同意志的充分体现,难以充分保护保债权人的利益。

  (二)债权人会议选任,法院或其他机构选任为补充。这种立法模式中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在于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原则上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只有当债权人会议不选任或选任不出破产管理人时,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才由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选任。这一立法模式以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破产管理人的立法理念在于,破产清算是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破产管理人不是所有人利益的代表,而仅仅是债权人利益的总代表。破产清算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彻底贯彻债权人自治精神,应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破产管理人。

  这一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的优点是充分反映了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基本功能的要求,彻底贯彻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自治精神。完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破产管理人的不利之处是由于债权人会议人数众多,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效率低下,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选出破产管理人,或选不出破产管理人的情形。另外,如果破产管理人被主要的债权人控制,可能会损害中小债权人的利益,导致不公平,进而影响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院依职权选任为原则,以债权人会议选任为补充,即双轨制。法院在裁定债务人破产时,为防止不良债务人转移破产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必须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接管,但此时债权申报尚未开始,债权人会议也就不能召开,因此法律规定先由法院选任一破产管理人,待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可选任另外的破产管理人替代法院任命的破产管理人。

  双轨制赋予了债权人很大的权限,并充分体现了债权人自治原则,与其旧破产法中的以法院为中心的公力救济原则,有了很大变化,是大陆破产法职权主义原则受美国破产法及其所奉行的充分尊重债权人自治原则的影响的结果。它吸取了前两种立法模式优点,既能够及时产生破产管理人,同时又赋予了债权人很大的权限,充分体现了债权人自治原则,既避免了债权人权利滥用的情形,又不容易导致公权力过分干涉私权利。

  二、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三、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1、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破产人的董事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董事因其管理公司财产的过失造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1款对此也加以明确: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3、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的方式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的方式其实在法律中有着具体规定和解释,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432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6日 01:21:05
下一篇 2025年2月6日 16:35:53

相关推荐

  • 企业破产律师操作程序

      企业破产了,清算组就需要成立然后进行清算程序,通常会计师、律师都会参与其中。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企业破产律师操作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律师操作程序   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律师办理破产案件立案流程

      律师办理破产案件之前都会和委托人签一份委托合同,对双方之间的代理费作出约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律师办理破产案件立案流程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律师办理破产案件立案流程   1、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临时破产接管人

      核心内容:破产之后,一时没有办法找到人进行破产接管,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临时破产接管人。这个的选择是怎样的呢?有没有什么要求的呢?下文将进行详细的阐述,法律知识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现行立法以破产案件的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时间标志。破产申请一旦为法院受理,即产生一系列程序开始的效力,如债权人必须于限期内申报其债权;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负责破产财产管理、处分、业务经营以及破产方案拟定和执行的专门机构。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一般方法   各国的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是不同的,这体现了各国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不同认识。有仅有法院选任的,这是破产管理人职务说的体现。英国…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方式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有异议权,但只能请求法院更换管理人,是否更换管理人由法院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指定管理人的流程是:先由高级人民法院或高级法院授权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管理人名册由评审委员会编制。评审委员会全部由法院系统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管理人评定标准并决定编入管理人名册…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法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法中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依附于法院和其他主体,完全由法院或债权人会议选任都有碍其独立性。在社会本位破产法理念的指导下,破产法除了有保障债权公平受偿的功能外,还有救济债务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外的破产管理人选任   各国的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和职责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后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财产管理和其他有关事务的专业人员。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对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以及选任等问题进行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概念   所谓管理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后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财产管理和其他有关事务的专业人员。   二、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破产管理人的代表和选任

      最近,天津高院发生了一起“破产腐败窝案”,涉案债权银行通过法院指定的清算机构和拍卖公司向审理案件的三名法官行贿。一位当地律师认为,“近几年,各地法院破产庭屡屡发生丑闻,根源在于法律对法院选择清算机构和拍卖行并无明确规定。无论指定清算机构,抑或选择拍卖行,‘法院可以自己说了算’”(详见《津门破产腐败窝案》,《财经》2007年5月,第185期)。无独有偶。去…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意见

      基于以上对我国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的分析,笔者认为,将来制定新的破产法时,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新的破产法应对破产管理人的义务作一总括原则性的规定,即破产管理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执行其职务”。其执行职务时的注意程度应与其作为破产管理人的身份及自己的职业、地位、能力、学识等相适应。总的说来,应当如实、依法、公正…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管理人选任的立法失误及其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4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   这是破产法对清算组制度的…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

      在实践操作中,公司破产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强、任务繁琐的过程,公司破产就会有破产管理人,那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很多人都分不清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那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   立法没有统一的积极或消极资格条件的要求。   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600
  • 企业破产中管理人行使追回权情况

      核心内容:追回权是指因债务人或其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债务人财产遭受损害的,法律赋予管理人依法追回有关财产的权利。根据相应的追回权的问题,下文将关于企业破产的案件中,管理人行使追回权的一些情况,法律知识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住到您。   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享有下述追回权:   (一)对因可撤销行为、个别优先清偿行为、破产无效行为转移的债务人财…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破产管理人关于印章的问题

      核心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当选必须经过相关的规定,和条件满足才能符合的,下文将进行相应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印章问题的处理,法律知识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目前关于管理人印章的相关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管理人印章,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从该条规…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及报酬

      企业破产法确立的新制度(一):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及报酬   在我国的第一部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法“试行”了20年之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终于在2 0 0 6年8月2 7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自2 0 0 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新阶段,并必…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破产司法解释催生破产管理人市场

      为配合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该法的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近日并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与企业破产法同日施行。   在中国破产审判实践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破产立法经验,把存在行政干预、利益不超脱、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等诸多弊端的清算…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1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