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那么伤者由于无法得到及时治疗而产生的多余费用就需要车主承担,其次,如果伤者因为不能及时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死亡,车主就有可能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刑。
不过,如果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药费,为了让伤害程度降到最小,应该积极治疗。在经济条件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或者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再通过诉讼途径向对方索要此次事故中,治疗所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出了事故全责定损后,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较快,那么就不需要车主自己掏钱垫付了,但是如果保险的理赔速度很慢的话,而医院救治伤员又要求必须先附押金,那么就需要自己先垫付钱了,以防延误治疗时机,导致医药费大大超出预期。
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慢的话,一般是需要车主们先垫付费用的,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全责方不愿意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是以下的三种情况:
一是,可能车主本身就没有保险,或者是只投保了交强险,由于事故的后果较为严重,车主的赔偿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害怕受害者漫天要价,所以采取推辞、消极地对待善后事宜;
三是,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伤害,或者是因为自己先违法、后肇事逃逸,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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