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对耕地保护的最重要的措施。当前,耕地转为非耕地的主要方式有:城市建设,村镇建设,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企业,宅基地,其他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农林结构调整中发展林果、渔业等占用耕地,生态建设即退耕还林还牧及自然灾害毁坏耕地,造成耕地的大量减少,因此对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都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用途有很多种,建设基础公共措施,种植良田,发展城市规模等等。对于土地的规划管理我国专门有相关的法律做出了规定,用来更好更高效地利用土地。那么,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释义】 本条是对耕地实行占补平衡的规定。

(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对耕地保护的最重要的措施。当前,耕地转为非耕地的主要方式有:城市建设,村镇建设,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企业,宅基地,其他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农林结构调整中发展林果、渔业等占用耕地,生态建设即退耕还林还牧及自然灾害毁坏耕地,造成耕地的大量减少,因此对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都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

首先,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通过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定建设可以占用土地的区域。第二,对各项建设用地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占用土地(包括占用耕地)。第三,农用地转用要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通过这些措施,使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总量降到最低限度。

对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今后除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外,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主要利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并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生态建设要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当地耕地开垦情况逐步退耕,并做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过去建设占用大量的耕地,而补充的耕地却很少,造成耕地面积锐减,所以需要建立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无论是国家重点工程、城市建设,还是乡镇企业、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耕地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这就改变了过去经批准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并可以免缴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的规定,包括国家投资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大中型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一样,没有特殊待遇。保护耕地不但是地方政府的事,中央投资占用耕地也应当履行义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垦耕地的平衡。

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从法律上明确责任单位非常重要,以利于执法监督和履行职责。根据目前建设用地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城市建设用地区统一征地后供地的,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的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的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政府承担。二是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验收。三是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验收。

3、开垦耕地的资金必须落实。过去开垦耕地不落实有一部分是因为有计划没有资金。因此,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都必须根据需要落实开垦耕地的资金。

4、开垦耕地的地块应当落实。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当地土地资源的状况制定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区域,使建设单位有地可开。开垦耕地还应当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防止乱开滥垦。

5、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造地义务。没有条件开垦是指建设单位没有开垦的人力和机械,而无法从事土地开垦工作。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是指耕地开垦的数量和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省级人民政府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中的职责。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有:

1、制定开垦耕地的计划。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责任者,也是耕地开垦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因此,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占用耕地实际情况,制定开垦耕地的计划,分解下达。计划要切实可行、具体,便于操作和监督。

2、对建设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开垦耕地进行监督。要使开垦耕地工作真正落实,不但要有计划,明确责任,更重要是监督,要使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对未依法履行责任的单位作出处罚。监督的对象:一是县、市人民政府,二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督的内容是计划是否落实,开垦耕地是否达到标准。

3、组织开垦耕地。省级人民政府主要是组织一些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等对一些重点地区进行开垦,特别是解决一些跨县、市行政区的耕地开垦,协调地方政府、土地所有者和开垦者之间的关系,保障耕地开垦工作的进行,并对开垦耕地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是关于保护耕作层土壤,保证新开垦耕地质量的规定。

(一)耕地耕作层是经过多年耕种形成的,是农业生产中的宝贵的资源。一般来说,要形成好的土壤结构(即生地变熟地)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耕作、施肥和培养,良好的土壤结构对农业生产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耕地开发中往往缺少熟化土而影响耕地的质量。但在工程建设中,耕作层的土壤好坏与建设毫无关系,有的工程还必须将耕作层挖掉,来加固基础。因此将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是有利的,可以加快新开垦耕地熟化的过程。

(二)国内外都有许多工程建设将耕作层剥离用于开垦耕地的成功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但是,将耕地耕作层用于开垦耕地,由于受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垦耕地成本的影响,如当地土壤条件较好、开垦耕地不需要另加耕作层或运距太远造成成本太高等原因也使其难以实现,因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要求这样做,但不是必须要求这样做。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具备条件的提出此项要求。

二、什么是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主要运用法律对土地的归属和利用做出说明,然后运用行政的手段对土地的整改规划进行实施。国土资源是国家最大的资源,是国家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司法解释中主要包括对于土地管理的执法法律和执法机关。知芒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046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45:32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45:45

相关推荐

  • 欠工程款三个月是否可以起诉

    问题解答: 欠工程款三个月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权利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竣工预验收由谁组织

    问题解答: 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是指在竣工验收前,为避免验收承包商不严格履行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责,影响验收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而进行的一种预验收形式的质量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问题解答: 工程主体验收所要具备的条件有: 1、主体结构已经完工,混凝土已全部拆模,但设计有要求或确实需要以后施工除外; 2、主体资料及时、完整; 3、已通过中间结构安全验收; 4、已确定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解决

    问题解答: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 2、一方当事人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承包人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承包人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因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法律赋予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承包人不能直接采取扣押、留置等方式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800
  •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800
  • 建筑工程合同可以口头协议吗

    问题解答: 建筑工程合同不可以口头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筑工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可以赔偿吗

    问题解答: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对方索赔,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延期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费用并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900
  •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问题解答: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 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700
  • 中标后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解答: 中标后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司资质、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建造师的相关从事证件与安全考核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800
  • 合同标的物有瑕疵的是什么情形

    问题解答: 合同标的物有瑕疵的是违约情形,当事人可以此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有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500
  • 如果是必须招标的工程,但是没有进行招标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承发包双方均没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必然裁判合同无效吗

    问题解答: 如果是必须招标的工程,但是没有进行招标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承发包双方均没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据职权审查合同的效力,并作出合同无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500
  • 涉外合同必须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问题解答: 涉外合同必须遵守的原则有: 1、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在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2、遵守国际条约的原则,适用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3、对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400
  • 如何将工程合法分包

    问题解答: 可按照以下流程将工程合法分包: 1、审核工程分包方的资质等级、资源条件、施工能力与业绩; 2、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的分包方; 3、选定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500
  • 要约招标价的含义是什么

    问题解答: 要约招标价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法律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