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说到底,就是保证平均利润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但必须看到,这里最关键的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地租的分配必须有一个“度”的问题。土地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说到底,就是保证平均利润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但必须看到,这里最关键的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地租的分配必须有一个“度”的问题。土地所有者拿多了,土地使用者得不到平均利润,就会影响他的竞争力和积极性,反之土地所有者拿少了,土地使用者有超额利润,就可能盲目投资、任意扩张,不利于经济的协调发展。现行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这里所说的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本质上是公有财产的所有者收入,是出让土地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它是一种按市场等价交换原则的市场交易行为。因而,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的方式,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似租非租,似税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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