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有关从犯的司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该条的规定,从犯有两种情形:一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二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那么,在虚开发票罪案件中,哪些行为是起次要作用,哪些行为是起辅助作用的呢?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搜集了相关裁判文书,整理出虚开发票罪案件认定从犯的裁判规则,以便在办理虚开发票罪案件中予以参考。

一、不能认定从犯的裁判规则

1.1.裁判规则:参与实施申领、开具及作废等行为,由其合伙的公司获取收益,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并非次要,不应认定为从犯

1.2.案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刑初557号

1.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辩护人所提陈某某是从犯的意见,经查,被告人陈某某参与实施申领、开具及作废发票等行为,由其合伙的公司获取收益,可见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并非次要,不应认定为从犯。

2.1.裁判规则:在虚开发票犯罪中积极参与,并具体实施了虚开发票、伪造销售合同等具体行为;积极联系客户,并将客户资料提供给开票方,从中赚取差价获利,作用并非次要,不应认定为从犯

2.2.案号: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刑初171号

2.3.裁判理由:辩护人所提被告人岑某乙、荣某是从犯的意见。经查,岑某乙在虚开发票犯罪中积极参与,并具体实施了虚开发票、伪造销售合同等具体行为。荣某积极联系需要虚开发票的客户,然后将客户资料提供给被告人岑某甲、万某某,由该二被告人虚开发票后,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可见岑某乙、荣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非次要,不应认定为从犯,但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被告人岑某甲、万昭阳所起作用轻,本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辩护人所提相关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3.1.裁判规则:行为人与他人属平级关系,虽分工不同,但作用相当并均分利益,不存在主从犯之分

3.2.案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6刑初1024号

3.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郁某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郁某有退赃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虚开金额及社会危害性等,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郁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在当日二次讯问中未作如实供述,不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郁某与陈某属平级关系,二人在虚开发票过程中分工不同,但作用相当并均分利益,不存在主从犯之分。

4.1.裁判规则:与其他同案人相互配合,积极参与策划实施虚开发票的犯罪行为,不属于起次要辅助性作用,不认定为从犯

4.2.案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粤0103刑初847号

4.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邓某某违规聘请无资质单位进行余泥清运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税款,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关于被告人邓某某和林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在案的证据显示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与本案其他同案人相互配合,积极参与策划实施虚开发票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不属于起次要辅助性作用,依法不应认定为从犯。故辩护人关于此方面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其他辩护意见据理不足,不予采纳。

5.1.裁判规则:负责介绍客户、倒卖客户信息,为之后注册公司、虚开发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系连贯的过程,不宜区分主从犯

5.2.案号: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冀0104刑初243号

5.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文某、孙某某、王某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征管规定,诱骗他人注册公司,为他人虚开发票,且给多名被骗注册公司人员造成了名下有欠税企业等不良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王某某主要负责介绍客户、倒卖客户信息,为之后的注册公司、虚开发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三被告人的犯罪活动系一个连贯的过程,不宜区分主从犯,故其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信。

6.1.裁判规则 :行为人在虚开发票犯罪中系交易的促成者和具体实施者,不应认定为从犯

6.2.案号: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鄂0202刑初176号

6.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本案中的开票方与购票方并不认识也未接触,被告人方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开票方与购票方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将购票人信息提供给开票人,由开票人向购票人开具发票,被告人方某从中收取费用,其在虚开发票犯罪中系交易的促成者和具体实施者,并非起次要和辅助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

二、认定从犯的裁判规则

1.1.裁判规则:帮助他人对接客户,对外宣传,系从犯

1.2.案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粤0309刑初1549号

1.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甲、沈某乙无视国家法律,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某甲系主犯,依法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沈某乙帮助沈某甲对接客户,对外宣传,系从犯,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2.1.裁判规则:行为人系受他人委托代为虚开发票,未从中获取任何好处,客观上起帮助作用,系从犯

2.2.案号: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豫1522刑初246号

2.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系受张某强的委托代为虚开发票,未从中获取任何好处,客观上对张某强虚开发票的行为起帮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案人张某强补缴了应缴的税款,挽回了国家的税收损失,可对被告人张某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3.1.裁判规则:行为人听命于他人的指示、安排,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3.2.案号: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辽0811刑初25号

3.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邢某甲、邢某乙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为了抵扣销售税款,在没有实际收购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农副产品发票共计389组,价税人民币36966939.62元,用于抵扣税款人民币4805702.15元,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共同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同时,被告人邢某甲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属于主犯,被告人邢某乙听命于邢某甲的指示、安排,起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4.1.裁判规则:按他人的安排虚开和发送发票,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4.2.案号: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黔2732刑初44号

4.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詹某甲、詹某乙、文某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法定刑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詹某甲负责组织、安排、提供场地和设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詹某乙负责联系他人代办公司、销售虚开的发票,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但其作用低于被告人詹某甲;被告人文某某,按照被告人詹某甲、詹某乙的安排虚开和发送发票,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对于主犯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5.1.裁判规则:虚开发票的行为系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汇报并授意后进行,非法所得均用于公司经营,个人并未从中获利,作用较小,系从犯

5.2.案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粤1402刑初212号

5.3.裁判要旨: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作为被告单位A公司的财务人员,其虚开发票行为系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汪某某汇报并授意后进行,非法所得均用于公司经营,其个人并未从中获利,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是从犯,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某予以从轻处罚。

6.1.裁判规则:听从他人指示,帮助递送发票及相关材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6.2.案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苏0506刑初1265号

6.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帮助(听从林某指示,将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对应其他材料送给中间人),涉及虚开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4855927.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1.裁判规则:行为人帮助他人打印发票,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7.2.案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桂1281刑初327号

7.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詹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詹某某、张某某犯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詹某某委托他人注册或自行购买公司,在掌控公司的税控盘和空白发票后,在网上发布可以代开发票的广告并与客户联系,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帮助詹某某打印发票,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故辩护人提出张某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8.1.裁判规则:行为人负责提供虚开发票的相关信息,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8.2.案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桂1281刑初332号

8.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邱某某、韦某某国家税收征管和国家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介绍他人或为自己虚开发票,邱某某涉及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764040元,韦某某涉及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200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邱某某、韦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在第四、第五起共同犯罪中,邱某某负责网上联系开票人、向开票人提供开票信息打印发票,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韦某某负责提供虚开发票的相关信息,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9.1.裁判规则:在他人的指使下编辑有关虚开发票的文档,负责转账汇款,协助他人实施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9.2.案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桂1281刑初328号

9.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在第三起犯罪事实中,邱某甲、邱某乙是共同犯罪,邱某甲负责联系客户获取开票信息,指使邱某乙编辑及发送开票信息给开票人虚开发票,及指使邱某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开票费用,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邱某乙在邱某甲的指使下编辑有关虚开发票的文档,负责转账汇款,协助邱某甲实施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4885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4:14:53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4:15:20

相关推荐

  • 辨认笔录是什么证据(辨认笔录证明的内容讲解)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证据的种类和形式,其中明确规定了辨认笔录作为笔录证据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辨认笔录也是我们常见的证据形式。 作为公诉人,在法庭示证阶段,我们也往往将辨认笔录和其他证据一起打包,形成证据组归纳出示;或者仅仅宣读辨认结果。 在大部分案件中,辨认笔录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也并未无懈可击。 在聂树斌再审无罪案的判决书和说理中,提及现场勘…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渎职罪包括哪些罪名(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

    实践中很多人都以为渎职罪就是一种具体的犯罪,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渎职罪是一类罪名,主要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当然其下面还具体划分了很多罪名。那么,渎职罪包括哪些类型? 法妞网友咨询: 渎职罪包括哪些类型? 周卡方律师解答: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 原告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其依据新证据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只能按申请再审或申诉处理。 【裁判实例】 (一)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杨庭昌,男,成年。 被告: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简称万山交通局) 杨庭昌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万山交通局赔偿损坏原告杨庭昌的经济林、退耕还林山林、土地、粮田的经济损失合计1,109,290元…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抢夺罪司法解释)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涉黑案件、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抢夺罪的判决书: 被告人黄某甲,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巴中市。因涉嫌犯抢夺罪于XX年7月25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无期徒刑最少服刑多少年(中国无期徒刑的司法解释)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很多人以为,无期徒刑是要服刑一辈子,直到死,那么是这样吗? 无期徒刑是否一直关到死?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刑事报案材料怎么写(交通事故报案报告模板)

    刑事控告书(控告、报案材料)是控告人为了实现控告目的而提供给公安机关的书面材料,该材料是公安机关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决定受理或立案的重要材料,因此需要慎重对待。有些刑事被害人在控告\报案时只提交自己简单书写的一两页模糊不清的情况说明作为书面材料,的确是不明智的举措。因为过于简单或模糊不清的控告文书不仅增加了办案人员询问与侦查的工作量,而且对主动权的一种放弃,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毁容罪最高判多少年(故意伤害毁容量刑标准)

    对他人脸部故意伤害毁容属于故意伤害罪,法律上对故意伤害罪的判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造成了当事人重伤的,则需要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情况极其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一、对他人脸部故意伤害毁容是什么罪? 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最新刑诉法全文(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编总则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判刑死缓什么意思(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司法解释)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判处死缓后能不能申请再审?接下来华律邀请胡锐谨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判死缓?”胡锐谨律师解答:“死缓”在法律上讲就是法庭根据国家法律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判决的一种程度,“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司法部门根据死缓罪犯在二年死缓期服役期满后的表现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700
  • 假释的程序怎么走(关于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

    申请减刑假释,是只有服刑人员本人才可以申请的,监狱民警和家属都是无权代替他们申请的。想要申请减刑假释,都有怎样的流程呢? 首先,会收到监区的通知。 并且监区会告知,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减刑、假释。服刑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看是否能提出书面申请。 当服刑人员提出申请之后,监管民警会挑选出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确定可以减刑的人员名单。 名单出来之后,监管民警会…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撤诉后再起诉需要多久(撤诉后重新起诉的规定)

    撤诉后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吗? 虽然当事人对于实行侵犯自己人身以及财产权益行为的主体可以提起诉讼,但是为了使司法资源不被浪费,一般来讲,如果案件经过了实体审理,而原告撤诉的,之后原告再以相同的事实、理由提起相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的,也可能被驳回起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重复起诉。因为重复起诉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懂这个知识点被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900
  • 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

    【案情回顾】 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那么剥夺政治权利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其含义又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刑事拘留的条件及程序(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下文主要为您介绍刑事拘留期限及刑事拘留程序。   一、概念简述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700
  • 刑事诉讼法修改了哪些内容(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内容)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2014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回 避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章 强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