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房屋拆迁时,对于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改非房屋,一般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选用收益评估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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