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抗诉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交审判机关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人民法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其他人还看了:
★ 分居后不还贷怎么办
★ 辽宁省独生子女补助政策有哪些
★ 租房合同如果违建,应当怎么赔偿?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9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