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关于工程量变更超过10%的规定:工程量变更超过百分之十的,可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价款,不需要再次进行招投标活动,但前提是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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