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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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如何转商业用地
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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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正在推进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国土资源部目前正积极、稳步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相关工作,并已将改革征地制度作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核心内容。 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6月25日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88年、1998年、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在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中提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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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部门保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土地管理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保守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必须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和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为发展土地管理事业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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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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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概况
1999年,认真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继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超前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建设与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业务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济南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耕地保护。①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严格审批各类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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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开发土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56号 1990年5月19日施行 第一条 为了吸收外商投资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以下简称成片开发),以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平整场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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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33号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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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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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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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问题
审判实践中,如何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即涉及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问题,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情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作出立法解释或出台相关规定前,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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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一、违反法定民主议定原则的承包合同效力问题 审判实践中,可以看出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最主要原因。根据法理,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依照所有权人的集体意愿行事,对重大承包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并获得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这就是民主议定原则。《土地承包法》在对此作出严格规定的同时,还明确了应当遵循的程序。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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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如想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需要补交多少地价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海市土地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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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件。 2、地籍调查: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外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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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这一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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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批租是什么概念?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土地批租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即政府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而土地征收就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