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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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承担
无论是企业还是公司,大多都是有合伙人的,而企业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还有特殊合伙人,这两者所需要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搞清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承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承担 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定义,本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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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摘要: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合伙组织形式具有普通合伙的特点,又特殊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讲的是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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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替代赔偿制度的缺陷
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替代赔偿制度的缺陷 1、职业保险的承保范围不能覆盖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责任保险所承保的危险是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侵权责任,尽管合同所引起的责任风险非常重要,但其范围受到限制。决大多数重要的责任风险都源于侵权行为。因此,保险人的责任是建立在被保险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基础之上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原则也是以被保险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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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上我分不清了(三种情况),一会儿是以财产份额为限,一会儿又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会儿又按协议承担.到底怎么理解? 1.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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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律所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论律师事务所对特殊普通合伙的选择 申 琳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2007年10月28日,《修订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备受瞩目的《律师法》修订工作尘埃落定。修订后的《律师法》在诸多方面对1996年《律师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其中对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调整,特别是新增规定的特殊普通合伙,可以说是此次《律师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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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劣势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劣势 1、加大了合伙交易相对人的风险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赋予无过错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割断了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使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与合伙共同经营管理的财产相分离,实际上缩小了向合伙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财产的范畴。这就将部分本来应由合伙人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6条才要求特殊普通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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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法律上的概念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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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上我分不清了(三种情况),一会儿是以财产份额为限,一会儿又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会儿又按协议承担.到底怎么理解? 1.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合伙人在执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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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吗? 律师解答: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普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在行业管理方式、事务所组织形式、自律管理等方面有诸多创新,但其中最让人关注的还要属新增“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这一条,开了国内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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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问题
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若干问题 2 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其中,关于合伙律师事务所,新修订的《律师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据此,在我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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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有限合伙人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指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进行权利质押。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有限合伙人的财产权益,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对该财产权利进行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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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如合伙协议约定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些普通合伙人均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如合伙协议无约定,全体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合伙事务执行人除享有一般合伙人相同的权利外,还有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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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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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有限合伙人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指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进行权利质押。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有限合伙人的财产权益,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对该财产权利进行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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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一,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是指工矿等企业、单位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和噪声、震动、恶臭等排放或传播到大气、水、土地等环境之中,使人类生存环境受到一定程度危害的行为。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是指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