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不批捕是哪个部门提出的

  • 故意伤害不批捕是哪个部门提出的?

     问:故意伤害不批捕是哪个部门提出的?   律师解答: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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