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条
-
交通法68条(交通法68条第一款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是如何规定的? 第六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拓展: 1.法律简介: 《中华…
-
交通法68条,道路安全法第68条第2款?
道路安全法第68条第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相关法律条文…
-
交通法68条(交通法68条规定)
交通法6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是如何规定的?) ; 1、道路交通安全法68条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
-
交通法68条(交通法68条第一款第二项)
交通法第68条第二项规定 法律分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
-
交通法68条(交通法68条怎么处罚)
交通法6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是如何规定的?) ; 1、道路交通安全法68条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