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欺诈的认定(消费欺诈的认定及处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欺诈消费者行为认定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 “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商业欺诈的认定标准有哪些?有哪些欺诈行为属于商业欺诈?

商业欺诈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商业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主观上表现为具有欺诈的故意,其动机一般是为了牟利。

3、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

4、采取了隐瞒事实真相或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使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有以下欺诈行为的都属于商业欺诈: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商业欺诈的行为种类很多,但无论何种商业欺诈行为都具有三个共同特征:

其一,行业性。商业欺诈发生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是商业活动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非商业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不是商业欺诈。商业欺诈所涉及的“商业”,是一种大商业、泛商业的概念,涵盖存在商品交换以及提供服务的所有市场经济活动。

其二,故意性。欺诈的一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也就是说,欺诈者主观上具有恶意。

其三,欺诈性。商业欺诈的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受害人因受欺诈,陷入错误,而作出或可能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消费欺诈的认定(消费欺诈的认定及处罚)

消费欺诈的认定

一、如何认定消费欺诈行为

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个别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

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从文义上理解,欺诈就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欺诈”二字本身已经揭示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所以,在下列6种情形下,经营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就属于欺诈: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二、如何取得消费欺诈行为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是消费者维权的前提,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有力武器。

结合消费纠纷的特点,笔者认为消费者应收集3个方面的证据: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服务发票、货物销售单、保修凭证、收款收据、质量承诺书、合同文件等;反映欺诈及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产品宣传单、促销活动单、问题产品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在消费实际中,消费者往往忽视线上证据的保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由此可见,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都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新消法55条欺诈的认定及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包括:

(一)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二)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四)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

(五)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六)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等等。

(七)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费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只要经营者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采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并使消费者陷人被欺诈的境地的,都应该认定为实施了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欺诈的认定及赔偿

法律分析:消费者在遇到价格欺诈或者侵权的行为后,可以协商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不予赔偿的,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来投诉处理,对于存在价格欺诈等严重的侵权行为的,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8042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1:45:21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1:45:37

相关推荐

  • 重婚罪怎么让公安取证(重婚罪可以请公安取证的法律依据)

    公安对重婚罪怎么取证 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2025年4月2日
    100
  • 消费欺诈立案标准(欺诈消费者的立案标准金额)

    欺诈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数额达到了就会立案的!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一般 诈骗罪与盗窃罪 相同, 经济诈骗罪 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经济犯罪案件 追诉标准的规定》。2. 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2025年4月2日
    100
  • 成都限行处罚规定(成都限行处罚规定2021)

    成都限号违章要怎样罚款 成都限号违章要怎样罚款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我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限号违章的处罚 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三分。若在 限行 当日驾驶限行车辆上路,违法驾驶员将因违反 禁令标志 被处以罚款10…

    2025年4月2日
    1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

    2025年3月31日
    100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指的是什么 用人单位指的是什么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也认为是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2025年3月31日
    100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效力位阶)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71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三、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

    2025年3月31日
    100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2025年3月31日
    100
  •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澳洲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是什么? 养老金和退休金有以下区别。退休金是指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支付给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很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

    2025年3月31日
    100
  • 劳动的意义和价值(孩子劳动的意义和价值)

    劳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劳动的意义和价值不只是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更是务实、做事、操作、实践,劳动的意义,贵在让人用身体丈量物理和心灵的世界。 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行为方式的变换与思维方式的变换来形成信息,通过价值判断与价值评价来选择信息,并通过经验和能力等方式来贮存和传播信息。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扩展耗散结构(生活资料、生…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一张纸的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纸质版)

    一般劳务合同的范本 一般劳务合同的范本如图 劳务合同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

    2025年3月31日
    100
  • 消费维权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

    消费维权如何解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维权的五种途径是什么 一、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

    2025年3月31日
    100
  •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案例】逃逸导致死亡的案例 案情介绍:2001年8月1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罗某某驾驶 桑塔纳 出租汽车,沿本市 汉 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本市南昌路时,撞上了一辆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致使三轮车上的骑车人孙某某被撞倒在机动车道上,被告人罗某某即驾车逃离现场。二三分钟后,已经苏醒并正在爬起来的孙某某被高某某驾驶的大货车…

    2025年3月31日
    100
  • 十个炒股九个亏的原因(十个炒股九个亏的原因是啥)

    炒股十人九亏,真正亏损原因是什么? 股市十人炒股九人亏是千真万确,真正只有10%的人赚钱;A股投机性太强,容易受人为操纵;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自身能力不强,总成为韭菜; 这些是炒股为什么炒股90%的人亏损的如下: A股投机性太强,容易受人为操纵; 因为个股容易被人背后超控,涨停跌停自如,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 垃圾股涨上天,优质个股跌成狗; 资金抱团去年…

    2025年3月31日
    100
  • 包含律师证挂靠的词条

    律师可以挂靠吗?为什么?怎么做?有什么用! 律师必须要挂在一家律所,才能执业。这是行业决定的。 律师个人是没有权利接受业务委托的,只有律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当事人与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然后律所指派该所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律所给律师出具相关函证,律师才能进行业务办理,比如介绍信,民事刑事所函,会见函等等,律师凭借这些函件和自己的执业证,进而开展业务…

    2025年3月31日
    100
  • 自首的司法解释(自首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几个)

    两高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

    2025年3月31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